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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四章
2016年09月22日 10:44   来源: 庆元文艺   作者: 陆布衣  

 

  胡和朱熹的恩怨

  朱熹的大师宿儒地位几乎无人能够挑战,但是,成为大儒前的朱大师,也是普通人,庆元人胡纮,有着和朱的许多恩恩怨怨。

  《宋史》记载,胡纮还没有发达时,到建安去拜见朱老师,他和其他学生一样,吃的是粗茶淡饭,胡纮感到被慢待:这也太没人情了,至少,应该有一只鸡,一壶酒的,而且,朱老师住的山里,是有能力拿得出这些东西的,为什么这么小气呢?胡纮于是离开了朱老师,心里也就埋下了怨恨的种子。

  胡纮的运气不错,他傍上了韩侂胄,连连好运,所以,在倒朱运动中,胡纮应该是急先锋,他们斥朱学为假道学,将朱按上“通奸儿媳,诱奸尼姑”的罪名,并且引导舆论,使得众人都贬朱骂朱,津津乐道。

  胡纮在《劾朱熹省札》中,语气相当严厉,他给曾经的朱老师罗列了六条大罪:不孝其亲、不敬于君、不忠于国、玩侮朝廷、以诗发怨、害于风教。

  第一罪,胡纮认为,不管家里如何贫富,都要孝敬母亲,而朱老师竟然不给母亲吃新米,只用仓库里的陈米给母亲做饭,害得母亲到乡邻处到处审诉,她要求吃新米!而且,他居然不杀鸡给母亲吃!呵呵,这个似乎太勉强,明显带有个人怨恨的印记嘛,少年时代的“鸡事件”还记在心里呢。

  第二罪,对皇帝安排的工作,居然一再推托,还说自己脚有毛病,这不是明显的不敬吗?哈,有本事的人自然可以推托的,听说要他做官,许由还跑到河边洗耳朵呢!

  第三罪,不顾祖宗之典礼,不恤国家之利害,听任妖人妄言,谋求自己私利,要求将孝宗的埋葬之地改变,这是明显的卖国!嘿,这哪儿跟哪儿啊,偏安的南宋,还有国好卖吗?

  第四罪,从皇帝处讨得父母的恩宠,又推荐自己的亲信担任官职,但对于朝廷授给他的官职,接受了马上又辞去,这不是耍弄朝廷吗?这个勉强算有点过错,还是要尊重朝廷的统一人事安排嘛。

  第五罪,率领百余信徒,在郊外哭死去的奸臣,还写诗,“除是人间别有天”,什么意思嘛,这不是说人间还需要别的天吗?他的罪恶用意已经很明显了!嗯,真是上纲上线的高手。

  第六罪,使用机械设备,搬移、安装圣人塑像,经过街道、闹市,圣像的手脚均有所损坏,围观者为之惊叹。这实在是有伤风化!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唉,可怜的朱大师,注定要经历无数磨难。胡纮们的大棒,毫不留情,尽管许多是牵强附会,更多的是无中生有,但仍然够朱大师喝一壶的。

  而胡纮,死后还是荣耀的,皇帝赐他十八座坟,为什么要十八座坟?可能是像曹操那样吧,疑冢七十二处,让盗墓者找不着。

  2014年8月,我们的报纸,用一个整版的篇幅,报道了胡纮墓被发现的过程,这个发现,堪称浙江省年度考古最重大发现。胡副部长,又一次成了人们热议的话题。

  胡和朱的纷争早已成了过往的云烟,不过呢,胡纮当年看不上的朱熹,却真正成了举世的大儒,而他自己呢,虽然恶攻朱大师,并不光彩,但故乡人民还是宽容的,一直惦记着他各种好,无论怎么说,庆元县毕竟是他争取来的。

(编辑: 陈沛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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