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是我县社会保障事业快速发展的时期。就业规模进一步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深入实施、全面发放年满60周岁以上人员基础养老金……逐步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业有救济。
不断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对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就业政策,让失业人群找到工作
家住同济新村的胡光寿,2009年从老家左溪镇通过下山脱贫政策搬到了同济新村。同年,他报名参加了机床操作培训班。有了一技之长的他很快在工业园区一企业找到了工作,每月都有近3000元的收入。
为积极扩展就业渠道,力推就业再就业工作迈上新台阶,近年来,我县先后出台了《庆元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实施意见》和《庆元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为就业再就业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撑。
同时,我县还积极争取省厅就业、社保资金1800多万元,有效确保了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顺利实施。
数字最有说服力。5年来,全县累计新增城镇就业4581人,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113人,实现农民转移就业19946人,组织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850人,创业培训237人,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20171人,全县城镇登记失业率有效控制在4.0%以内。
老有所养,60岁以上老人拿“工资”
今年10月初,家住松源街道会溪村65岁的叶孝娥像往常一样从银行取出80元“工资”。她说:“农民也像城里人一样月月领工资,真是太幸福了。”
叶孝娥说的“工资”,就是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2010年起,我县年满60周岁、凡符合条件的本县户籍城乡居民,按规定享受政府提供的基础养老金。如今,全县有21785名老人从中受惠。
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有所保,是民生的需要、老百姓的希望,也是政府部门工作的重点。
据悉,到2011年底,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75521人,其中45周岁以上的人员参保达到97%以上。到2011年底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参保人数6490人。
保障阳光,惠及更多群众
家住松源街道牛路洋村的张友亮,2010年被查出患有尿毒症。一年用于透析的医疗费用就要4万多元,全家也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所幸,参加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60%的医药费能够报销。这给不幸的他带来了希望。
据悉,到2011年底,我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5543人。而从2005年在我县开始实施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则让农民“看病报销”的梦想成为了现实,到2011年底,新农医的参保人数157636人,农民参保率达到了97%以上。
与此同时,我县积极探索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农合制度的有效整合,努力建立城乡一体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现居民医保市级统筹的目标。 10年来,我县社会救助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城乡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有了稳定可靠的制度性保障,越来越多的群众,享受到了社会保障的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