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20时左右,在G25长深高速龙庆段,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五大队交警在设卡执勤时,示意一辆浙K90***号小型普通客车停车检查,车辆略微减速后竟直接冲卡驶离。现场民警记录下车辆车牌信息后,立即组织力量查询该车辆及驾驶员信息。
经查询,民警查到该车辆所有人李某某,并联系其后得知,车辆是由黄某借走。再经过详细查询,民警确认当时车辆的驾驶员为黄某。在民警联系黄某后,黄某迫于心理压力,主动返回高速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在窗口,黄某告诉交警,自己因为和女朋友吵架,于是向朋友借了车,连夜从庆元驱车70多公里赶往龙泉和女朋友当面解释。虽然自己没有驾驶证,但是为了能哄好女朋友,也没想那么多。当车子驶出高速公路龙泉收费站时,看到交警正在检查,想到自己没有驾驶证,加上着急去找女朋友,冲动之下便踩油门加速冲卡离开,直到交警联系他。
目前,黄某因无证驾驶,将面临最高2000元罚款和十五日以下的拘留,而他冲卡的行为将另外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