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县人民检察院对徐某某涉嫌诈骗一案提起公诉。经开庭审理,徐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庭审中,徐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十分后悔,并表示愿意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徐某某坦言,自己被人诱骗偷渡至境外,一开始以为是去赚钱,没想到是从事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起初内心也有挣扎,由于人身被严格管控且面对高额回报,便逐渐丧失了自我,一步步陷入诈骗他人钱财的深渊。
2020年8月,刘某在浏览网络信息时,一个自称徐某某的人通过QQ加其好友,刘某通过好友申请之后,两人开始了聊天。聊了几天之后,徐某某告诉刘某,自己在DBS平台上炒一种叫USDT的货币,每天都有盈利,赚了很多钱,询问刘某有没有兴趣投资。经不住高额利润诱惑的刘某,在扫描了一个二维码在平台上进行注册后,便开始跟着徐某某进行“投资”。
每次在操作之前,徐某某都会在平台上设定好买入卖出的价格,当货币达到设定的价格后,就会自动买入卖出,然后徐某某将该价格通过QQ发给刘某,刘某只要往里充钱,等到卖出后就能把每天盈利的资金往外提现,但是本金还在账户中。刚开始的时候,刘某几乎每天都有提现,少的时候几千元,多的时候上万元,最多的时候一天赚6万多。随着提现金额的增加,刘某尝到了“甜头”,陆陆续续往账户中充值了300多万元的本金。
在“投资”了半个月后,徐某某又跟刘某说,账户中的本金达到400万元的话就可以升级为至尊黑卡,每天能拿到8万元的隔夜利息,周期是14天,前7天不能提现本金及利息,到了第8天就可以提现利息了,但是400万元的本金必须存放在账户中。刘某为了赚取高额的利息回报,便又往账户中充值了100多万元。等到14天的周期到了之后,刘某便发起提现申请,但是平台却没有通过。刘某着急地将无法提现的事情告诉徐某某,徐某某教刘某在平台上进行了一系列操作后,账户中的400多万元也都亏掉了。此时,刘某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但为时已晚。
“这个平台是有幕后控制的,账户盈亏、提现及金额都是我们后台操作的。”原来,徐某某是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团伙的成员之一,负责在网上找人聊天,其实是物色诈骗对象,以高额利润回报诱导聊天对象在他们设定的平台上进行“投资”,从而骗取钱财。
检察官提醒:交友要小心,投资需谨慎!在微信、QQ、抖音等社交软件或短视频平台中,不要听信陌生人的承诺和指导,不要轻信所谓的“低投入”“高收益”,这极有可能是预设好的“套路”,平台中除了“你”全部都是骗子,投资理财请选择合法正规的途径和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