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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44号
2021年08月05日 17:02来源:庆元网 作者:

庆元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44号

  当前,国际疫情高发不断,国内疫情持续扩散蔓延,“德尔塔”变异毒株是目前全球疫情流行的最主要毒株,也是迄今发现的最具传播性的变种,病毒载量极高、传播能力极强、传播速度极快,现又正值暑期人员流动旺季,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持续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全力巩固我县疫情防控成果,经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将有关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从严落实各方责任

  各乡镇(街道)要落实属地责任,做好风险地区来(返)庆人员追踪排查、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管理要求。主管部门要压实行业责任,指导所辖行业特别是接触人群广泛的服务行业单位,依法依规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要压实主体责任,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切实守好小门。个人要对自己负责,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积极主动接种疫苗。

  二、从严落实重点人员管控

  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庆人员,严格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对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有阳性病例报告县(市、区)来(返)庆人员须核验3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到庆后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同时纳入14天日常健康监测管理;对国内有疫情的设区市来(返)庆人员,须核验3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到庆后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非必要不离省,确需出省的,要密切关注国内疫情信息动态,不前往涉疫地区;省外庆元人非必要不返庆,必须返庆的需要提前申报。原则上不主动邀请市外人员,不接待省外人员到庆元交流、调研、考察。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非必要不出市,出市要请示报告。对重点地区来(返)庆隐瞒不报和违反健康管理有关规定的人员,列入个人征信系统黑名单,未按照规定遵守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有关规定的,一律转为集中隔离管控;造成疫情传播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三、从严落实重点行业管控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机构、交通场站(公交车)、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银行、企业、学校、养老机构、托幼机构、景区、博物馆、图书馆、宾馆、酒(饭)店、影院、歌厅、网吧、营业厅、建设项目(工地)等人员密集的重点场所严格落实体温监测、查验“健康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行程码”、佩戴口罩等小门管控措施。医疗卫生、交通运输、进口冷链和餐饮、金融、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外卖快递等服务行业系统,要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严格落实场所管理和消毒要求。外卖快递人员、冷链食品从业人员、车站工作人员、直接接触进口物品和冷链食品人员等重点人员定期进行核酸检测。旅游景区实行限流、预约、错峰等措施,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影剧院、娱乐场所、网吧、酒吧、浴室、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等场所按核准接待量的75%控制活动人数;宗教活动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内参加活动的人数不超过场所容纳规模的60%,并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养老机构、社会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监所等场所实行封闭管理,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暂时关停棋牌室、桌游室等室内密闭休闲场所。

  四、从严控制聚集性活动

  原则上取消100人以上的会议和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取消各类文艺汇演、体育赛事、展览展销、农村集市、校外培训等。不组织大规模聚会聚餐,家庭聚会聚餐控制在10人以内。原则上取消各类婚嫁、乔迁、丧葬等宴会宴席,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落实防控举措,须经村(社区)审批后报属地乡镇(街道)备案,人数严格控制在100人以下,并实名登记,21天内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禁止参加。

  五、从严做好个人防护

  坚持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养成用公筷、勤洗手等良好习惯。进入重点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测温和查验“健康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行程码”。不直接接触冷冻食品及外包装,不购买、不直接接触来自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快递和商品。若个人或家庭成员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主动到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庆元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8月5日

    (编辑:周爱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