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同心新村安置房申购安置、货币、不符合安置拆房补助和拆房奖励、原已安置拆房补助资格对象经村级初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资源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编办、县“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指挥部办公室联审,符合安置房申购条件对象0户,0人;符合货币条件对象5户,8人;符合拆房补助和奖励资金条件对象1户,1人;符合原已安置条件对象现拆房补助对象5户,13人。现将符合安置条件的对象向社会公示。
1、公示时间:从2021年7月13起到2021年7月22日止,共10天。
2、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公示期后概不再受理。
3、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4、公示联系单位和受理电话:庆元县“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濛洲花园商铺58号),电话:0578-6121882。
庆元县“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二○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大搬快聚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