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县新冠疫苗接种,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接种新冠疫苗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国疫苗安全性全球领先,有效性和保护率得到充分验证,每一位年满18周岁(无论是否庆元户籍)无疫苗接种禁忌症的公民都应当尽快接种。当前,我县疫苗接种人数已经过半,请未接种人员尽快到县新冠疫苗方舱接种点或就近接种点接种疫苗。
二、2021年8月1日起,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交通场站(公交车)、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银行、学校、养老机构、托幼机构、景区、博物馆、图书馆、宾馆、酒(饭)店、影院、歌厅、网吧、营业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始核验疫苗接种记录(健康码下方可查看)或证明,并对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动员其及时接种;对应接未接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制定相应措施。2021年7月15日起,有疫苗接种禁忌症的人员可携带身份证和1寸彩色免冠照片到新冠疫苗方舱接种点办理《新冠疫苗接种禁忌证明》。
三、鼓励全县各乡镇(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小区、电影院、宾馆、酒店、超市、餐饮单位主动推出针对已接种新冠疫苗人员的消费优惠等激励措施。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第37号通告规定的优惠措施继续有效。接种新冠疫苗能够有效降低感染率、重症发生率和病死率,对个人而言是健康,对家人而言是呵护,对社会而言是责任。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广大市民积极响应党和国家号召,做到应接尽接,为构建群体免疫屏障贡献自己的一“臂”之力。
庆元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