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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020年12月08日 10:09来源:庆元网 作者:黄明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近期拜读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尤其对“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这一论述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总书记指出,党和法的关系是一个根本问题,处理得好,则法治兴、党兴、国家兴;处理得不好,则法治衰、党衰、国家衰。结合新时期法院工作实际,交流三方面心得体会。

  牢记一个信念,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走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我国法治发展之所以能拥有今天的良好局面,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正确处理好党的领导和法治的关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实践证明,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真正实现,国家和社会法治才能有序推进。要厘清党和法的关系,走出“党大还是法大”的误区。在党和法的关系上,习近平总书记作了最深刻的回答:“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们的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法治最大的区别。”

  厘清三点认识,自觉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一要深刻认识人民法院的政治属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每一种法治形态背后都有一套政治理论,每一种法治模式当中都有一种政治逻辑,每一条法治道路底下都有一种政治立场。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党的绝对领导是法院工作的最高原则和根本保证。二要深刻认识人民法院的人民属性。要全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把群众路线作为工作生命线,切实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注重当事人的“用户体验”,认真办好当事人的“一件事”“一件案”。三要深刻认识人民法院的法治属性。法治是规则之治,是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法官要在法律框架下分清是非,不和稀泥,不搞无原则的和谐,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司法正能量,有效发挥司法裁判的教育引领作用。

  坚持三个到位,发挥党的领导优势做好实际工作。一要坚持思想到位。法院领导干部和广大干警要把讲政治和讲法治统一起来,把切实增强“四个自信”作为根本,坚决反对那些打着依法治国和“司法独立”幌子否定党的领导、打着司法改革旗号否定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利用炒作司法个案诋毁党和政府形象的错误言行。二要坚持行动到位。要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工作中、落实在行动上,要紧紧围绕中央对当前形势的科学判断抓工作,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抓工作。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三要坚持职责到位。要充分认识到加强法院自身建设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前提下,树立和培育符合审判工作规律和法治建设规律、符合中国国情特点的社会主义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司法审判各项职能,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作出应有的贡献。

    (编辑:范丹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