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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发布全省首份《巡河守护》
2020年11月18日 10:14来源:庆元网 作者:记者 陈惠珍 通讯员 胡锦隆

  “我对自己电鱼行为感到非常后悔,接下来我一定认真按照《巡河守护令》的要求,履行好巡河职责,为保护庆元生态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11月10日上午,我县社区矫正对象吴某来到竹口溪流域竹上段,穿上红马甲,在县法院和治水办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了首次巡河守护工作,正式开启其为期8个月的巡河守护工作。

  半年前,吴某因在竹口溪流域竹上段使用电鱼器捕捞水产品236尾而获刑。时隔半年后,吴某第二次来到这里,身份却从一名水生态“破坏者”变成了“守护者”,这得益于我县发布的全省首份《巡河守护令》。

  庆元是瓯江、闽江、赛江“三江之源”,为保护我县自然生态环境,助力百山祖国家公园创建工作,今年9月25日,县法院联合司法局、治水办等职能部门,共同发布《责令破坏生态资源刑事案件罪犯履行巡河守护义务的意见》,在全省率先确立了“巡河守护”制度,要求法院在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案件过程中,适时发出《巡河守护令》,并对巡河守护工作的成效进行回访调查。

  竹口溪是县域内最主要的干流之一,随着“五水共治”河长制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竹口溪的水生态、水环境有了很大的改观,呈现了一幅“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画卷。

  然而,今年以来,竹口溪却发生了多起电鱼违法事件,给水生态造成了严重的影响。针对这些涉水违法案件,除了定期开展护水护渔活动、强化河湖长巡查履职、加强治水宣传外,《巡河守护令》的出台推进了河道水生态领域涉水案件的预防、处置、审判、修复一体化,有效地遏制了涉水违法案件的发生。

  在巡河前,为保障安全和巡河质效,治水办工作人员还对吴某进行河道巡护的前期培训、指导,帮助吴某关注微信公众号“丽水河湖长”,注册成为“巡河达人”,并详细地讲解了巡河小程序操作、使用方法。在小程序上,可以及时跟踪检查吴某的巡河时间、长度、次数等。

 

  “根据《巡河守护令》的要求,未来8个月,吴某将在规定的巡河区域内,开展每周一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的巡河守护工作,巡河期间的表现将纳入社区矫正综合评定。”据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巡护内容包括日常巡查,及时清除河道内垃圾,制止他人倾倒垃圾、排放废水、乱占乱挖等涉河违法行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等。

  “《巡河守护令》能够将刑事惩罚、生态修复、生态保护宣传等功效融为一体,是多职能部门携手合作保护‘三江之源’、助力百山祖国家公园创建又一重要举措。”县法院环资审判小组法官胡泽峰表示,我县发布全省首份《巡河守护令》意义重大,不仅能保护庆元生态环境,还能够推动我县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编辑:范丹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