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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点招商员公开选聘公告
2020年09月18日 17:06来源:庆元网 作者:

  为适应当前招商引资工作的新要求,组建一支素质优良、能力较强的专业招商队伍,推进招商引资工作新突破,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绿色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驻点招商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面向全县乡镇(街道)、县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聘驻庆元长三角珠三角招商部招商员若干名,分别驻上海片区、杭州片区、广东片区和温州片区。资格条件如下:

  1.45周岁以下的全县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编外),男性优先。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3.具有较强的开拓精神、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熟悉经济工作,热爱招商事业。

  4.有较强的宣传推介能力和交际能力,具有广泛的社会关系。

  二、选聘程序、方法

  1.采取个人自主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填写《庆元县公开选聘驻点招商员报名表》,交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张。

  2.经县委组织部审核,县招商服务中心考察,提出建议人选名单,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后聘用。

  3.报名时间:2020年9月21日至日-9月23日上午:8:30-12:00分,下午:14:30-17:30分。

  4.报名地点:县招商服务中心招商科(县行政中心16013办公室 联系电话:6059880)

  三、招商任务与待遇

  1.任务:各驻点招商员招商目标任务按当年县委、县政府分解的目标任务确定。

  2.待遇

  (1)选聘驻点招商员工资由派出单位发放,享受派出单位同类同级人员的各项福利待遇。选聘期限两年。选聘期满,择优续聘。

  (2)驻点招商员享受驻点生活补贴,其中上海和广东片区每人每月补助2500元,杭州片区每人每月2000元,温州片区每人每月1500元。

  (3)每人每月通讯补贴300元。

  (4)赴驻点区域外公务出差的,按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5)驻点招商员探亲一月二次,来回交通费由县招商服务中心按实报销。

  (6)驻点招商员住房原则上由招商片区统一安排。

  3.奖惩

  (1)将驻点招商作为培养优秀年青干部的重要平台,对专职驻点且业绩明显的在编招商干部,优先培养使用。

  (2)驻点招商员另行享受驻点工作补助600元/月,年底按照年度绩效量化考核结果发放。

  (3)驻点招商员因自身原因不能驻点坚守工作岗位、考核连续末位的或在驻点招商期间造成恶劣影响,予以解聘。

  4.管理:按照《庆元县长三角、珠三角招商部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庆政办发﹝2020﹞56号文件)管理,日常管理由县经合办负责,相关情况抄告原单位。

  附件:驻点招商员公开选聘公告

  庆元县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18日

    (编辑:徐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