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县交通运输局获悉,4月2日起,我县出租汽车全面恢复正常运营。
出租汽车驾驶员要查视乘客健康码并登记信息,同时做好车辆消毒等疫情防控工作;乘客需全程佩戴口罩(口罩自备),乘车途中不得取下。
此外,为方便我县市民乘车,无智能手机的市民可凭乡镇(街道)出具的健康证明或家人代办的健康码打印凭证(自打印之日起7日内有效)乘坐公共交通出行,并全程佩戴口罩、遵守乘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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