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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疫”期间 我县开启司法便民“云模式”
2020年03月27日 09:37来源:庆元网 作者:本网通讯员

  疫情之下,匹夫有责。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但又不影响工作、方便群众,不少部门都推行了“看得见”“不见面”的“线上”工作模式。其中,我县司法机关充分利用互联网,推行“云开庭”“互联网听证”“隔空审判”“线上调解”等方式,开启了司法便民的“云模式”,既解决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保障了民事审判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确保正义不因疫情而缺席。

  “移动微法院”助力“隔空”打离婚官司

  近日,庆元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已经到了开庭时间却迟迟不见原、被告的身影,法官竟还在淡定地“玩”电脑,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原来,在庭前准备过程中,主审法官吴长文发现由于被告下落不明,本案为公告案件,原定开庭时间又恰逢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并保障审判工作有序推进,切实维护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吴庭长主动与原告沟通联系,在征求其同意后,决定通过“移动微法院”开庭审理案件。

  原告叶某,男,庆元人,与越南籍被告梅某于2011年在丽水登记结婚,并于2013年生育一子。婚后,原、被告夫妻感情一般,后期因家庭琐事双方经常发生争吵。2015年被告携带婚生子回越南探亲,从此原、被告一直分居生活。分居后原告曾劝说被告回中国共同生活,被告明确拒绝,此后原、被告便失去了联系。原、被告分居后婚生子一直跟随被告共同生活。

  法院认为,原、被告婚姻基础较差,2015年被告回到越南后一直分居生活,且被告明确表示不回中国与原告共同生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原告提出的离婚请求法院应予支持。

  利用“移动微法院”进行“云开庭”,真正做到了诉讼活动由“线下”转向“线上”,让数据多“跑腿”,群众不“跑腿”,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也为诉讼参与人提供了便利和保障。

  全县首例“互联网听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

  “因疫情影响,我们在组织听证前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今天的听证以视频方式进行。申请人、被申请人能在视频中看清楚各方的画面、听清楚各方的声音吗?”

  “能看见、能听见、很清晰。”

  “经核实,行政复议双方当事人均调试好钉钉视频,现在开始听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为避免人员聚集,经前期沟通,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日前,县行政复议局承办工作人员利用钉钉视频连线双方当事人进行审理,全程视频录像,文字同步记录。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之下,一场行政复议机构、申请人、被申请人“看得见”又“不见面”的听证审理活动正通过网络在线上有序地进行着……

  随着听证主持人吴友健最后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接受调解,持续85分钟的听证审理圆满结束。

  据悉,这是我县首次采用远程视频听证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也是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局)积极贯彻省委“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的部署,服务群众依法维权,贯彻落实数字政府建设和“最多跑一次”的生动实践。

  疫情发生以来,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局)严格落实“3个三分之一”工作要求,编制《企业应对疫情法律指导手册》等资料,推送至企业单位供参考。充分发挥“智慧法援”等网络平台作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掌上”法律服务。截至目前,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局)通过“智慧法援”多载体平台解答法律咨询3500多人次,“掌上”接受群众预约办理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200余件。

  “云审判”欠薪老板“线上调解”诉前借贷纠纷

  欠薪老板被判刑

  近日,县法院运用“云间”网络庭审系统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2018年5月至2019年7月期间,被告人黄某作为装修公司负责人拖欠27名工人工资共计人民币230768元。从2019年7月份开始,被告人黄某以逃匿的方式拒不支付工资,且经县人社局责令其支付后仍不支付。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逃匿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且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县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线上调解化纠纷

  近日,县法院利用“浙江ODR”平台成功调解一起诉前借贷纠纷案。

  2017年10月,被申请人范某向申请人周某借了5万元人民币并约定借款期限为3-6个月。2年过去了,范某仅偿还部分借款,余下的2万多元本金及利息至今未归还。

  调解员通过跨域视频的方式耐心沟通,化解纠纷。经过20分钟的在线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 (戴晓静)

    (编辑:范丹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