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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档案馆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档案资料
2020年03月05日 15:56来源:庆元网 作者: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按照上级决策部署,庆元县委、县政府带领全县上下万众一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使疫情防控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贡献了庆元力量。为真实记录庆元全社会防控疫情的历史过程,永久保存我县应对这一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真实记忆,即日起,庆元县档案馆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档案资料。

  一、征集内容

  1、反映庆元人民广泛参与抗击疫情感人事迹的相关资料(特别是一线医务工作者的个人照片、工作影像、抗疫工作日记、“请战书”、书信等;卫生、防疫、教育、公安、交通、环保、物资供应、农村、社区等防控战线在抗击疫情中所作出的贡献等资料);

  2、反映庆元全力支援湖北武汉,在抗击疫情中作出贡献的人物和事迹资料;

  3、以抗击疫情为主题而创作的诗歌、散文、歌曲等文学作品或书法、绘画、篆刻等艺术作品;

  4、社会组织、个人捐赠物资凭证、记录;

  5、各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及影视爱好者在直播、采访过程中形成的纪实性资料和宣传报道材料(包括能够完整体现某一主题的组图和音视频资料,对一线医务工作者的采访音视频资料等);

  6、其它能够反映疫情防控工作、具有历史价值或特殊意义的文字、图片、语音、视频、数据等档案资料。

  二、征集要求和方式

  1、捐赠的档案资料内容要客观、真实,体现庆元人民抗击疫情的精神风貌,载体形式可多样;提供的图片未经过PS处理,并注明拍摄者、拍摄人物、拍摄时间、地点、内容等基本信息;音视频应播放流畅、声音或画面清晰、主题突出,并注明拍摄者、拍摄时间、地点、简要内容说明等基本信息;文学创作或艺术作品应为原件;数据来源须体现真实性、有效性。

  2、本次征集活动采取自愿捐赠为主。对捐赠档案资料者,本馆将颁发捐赠证书。

  3、本馆接收捐赠的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永久保存于本馆。捐赠者对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所捐赠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三、联系方式

  捐赠者可将所捐档案资料通过网络发送到庆元县档案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专项征集邮箱,或联系后将相关材料邮寄至庆元县档案馆。

  联系部门:庆元县档案馆保管利用科

  联系电话:0578-6058287、18358859899(539899)

  联系人:练正学

  专项征集邮箱:qydanganju@163.com

  联系地址:庆元县下滩路19号庆元县档案馆

  邮编:323800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向社会公开征集,并长期有效。真诚期待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资料的征集工作。

  庆元县档案馆

  2020年3月3日

    (编辑:徐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