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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图书馆面向社会各界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文献资料的征集公告
2020年02月20日 16:53来源:庆元网 作者: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党中央、省委、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庆元县委、县政府带领全县上下万众一心、同舟共济、共克时艰,以浙西南革命精神锻造疫情防控阻击战的“硬核力量”,使疫情防控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

  地方文献是国家、社会、个人一切活动的真实记录。为了更好地记录和保存这一具有重大影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过程,庆元县图书馆即日起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文献资料。

  一、重点征集内容

  1、反映庆元人民广泛参与抗击疫情感人事迹的相关资料(特别是一线医务工作者的个人照片、工作影像、抗疫工作日记、“请战书”、书信等;卫生、防疫、教育、公安、交通、环保、物资供应、农村、社区等防控战线在抗击疫情中所作出的贡献等资料);

  2、反映庆元全力支援湖北,在抗击疫情中作出贡献的人物和事迹资料;

  3、以抗击疫情为主题而创作的诗歌、散文、歌曲等文学作品或书法、绘画、篆刻等艺术作品;

  4、社会组织、个人捐赠物资凭证、记录;

  5、各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及影视爱好者在直播、采访过程中形成的纪实性资料和宣传报道材料(包括能够完整体现某一主题的组图和音视频资料,对一线医务工作者、治愈者的采访音视频资料等);

  6、其它能够反映疫情防控工作、具有历史价值或特殊意义的文字、图片、语音、视频、数据等文献资料。

  二、征集要求和方式

  1、捐赠的文献资料内容要客观、真实,体现庆元人民抗击疫情的精神风貌,载体形式可多样;提供的图片未经过PS处理,并注明拍摄者、拍摄人物、拍摄时间、地点、内容等基本信息;音视频应播放流畅、声音或画面清晰、主题突出,并注明拍摄者、拍摄时间、地点、简要内容说明等基本信息;文学创作或艺术作品应为原件;数据来源须体现真实性、有效性。

  2、本馆接收捐赠的文献资料归国家所有,永久保存于本馆。捐赠者对捐赠的文献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所捐赠文献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3、本次征集活动采取自愿捐赠为主。对捐赠文献资料者,本馆将颁发捐赠证书。

  三、联系方式

  捐赠者可将所捐文献资料通过网络发送到庆元县图书馆征集邮箱,或联系后将相关材料邮寄至庆元县图书馆。

  联系部门:庆元县图书馆地方文献部

  联系电话:0578-6113269

  联系人:陈伟丽

  庆元县图书馆征集邮箱:784698088@qq.com

  联系地址:庆元县濛洲街132号庆元县图书馆,邮编:323800

    (编辑:周爱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