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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带社保卡也不怕啦—— 电子社保卡可在县医保定点药店和医疗机构使用
2019年12月03日 09:49来源:庆元网 作者:通讯员 范文瑜

  近日,通过县内定点药店和医疗机构结算测试,电子社保卡除了具有身份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医保结算、缴费及待遇领取、金融支付等功能外,还可以在县医保定点药店和医疗机构使用。

  参保人员在安装了扫码支付设备的部分定点医保单位就诊购药,结账时打开“浙里办-我的-我的证照”,点击“电子社保卡”,出示“电子社保卡身份码”,通过定点单位的扫码设备对电子社保卡二维码进行身份识别后,即可完成医保结算,方便快捷。这就意味着,以后在没有携带实体社保卡的情况下,也不用担心不能完成就医结算了。

  据悉,电子社保卡可分别在授权的多个渠道APP上申领和使用,在单一渠道APP解除关联后,不影响其他渠道上电子社保卡使用。当前丽水市官方授权申领平台有:浙里办、支付宝、掌上12333、浙江人社、中国政务服务平台、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云闪付、城市一账通、各银行客户端等。下一步,我县未实现电子社保卡结算的定点单位,通过系统升级后,将均可实现电子社保卡就医结算。

    (编辑:徐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