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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公布第一批专项整治扶贫、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成果
2019年11月29日 15:48来源:庆元网 作者:

  按照县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要求,县纪委县监委牵头、会同13家县属单位,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扶贫、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各单位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效。为落实开门搞整治的工作要求,现将第一批专项整治成果公布如下,接受群众监督评判。

  整治项目:学生资助政策落实不力问题集中整治行动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开展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工作“回头看”,健全和完善了《庆元县阳光助学实施办法》《庆元县中小学爱心营养餐工程管理办法》《庆元县中小学爱心营养餐工程检查评估办法》《庆元县生源地财政贴息助学贷款实施办法》等制度,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审核把关工作机制,做到应助尽助、不超范围资助。2019年以来,完成学前教育保教费补助313人合计28.17万元,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389人合计23.2625万元,营养餐补助3912人合计242.544万元,普高免学费、代管费补助87人合计13.17万元,国家助学金发放388人合计38.8万元,职高国家助学金发放602人合计60.2万元,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财政贴息贷款105人合计贴息4.296万元。

  整治项目:打击整治食药环领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坚持“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追流向”,开展全县范围大排查、打假行动,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制假贩假领域违法犯罪活动。截至目前,共立案件1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5人,其中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9人,移诉检察院6人,涉案资金540余万元。

  整治项目:低保专项治理行动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开展低保工作“回头看”,重点解决困难家庭重病、重残对象未纳入低保,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脱保”“漏保”问题。自“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开始以来,共排查重残、重病人员,贫困老人、残疾人、儿童等重点对象11259户、16942人,其中,新纳入低保对象347户、742人,低边424户、980人,特困供养人员12户、12人,临时救助1371人次。

  整治项目: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整治行动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按照“三年一轮审”的要求,全面完成村级财务审计,实现了村级财务审计全覆盖。截至目前,审计金额累计达1.39亿元,发现并督促整改不规范行为1000余个,违规资金147891元。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制定出台《庆元县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差旅费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基层农经管理体系,组织2期村级财务管理业务培训班、培训500多人次,切实提高“三资”管理水平。

  整治项目:困难群众基本医疗保障行动

  牵头单位:县医疗保障局

  落实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直接拨付“零次跑”和“互联网+医保”三模式,切实提升特困、低保、低边等困难群众医疗保障水平。截止目前,“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模式,已救助困难群众8458人次,救助金额514万元,其中低保5229人次,涉及318万元;低边3055人次,涉及114万元;特困174人次,涉及82万元。直接拨付“零次跑”模式,拨付达1954人次,涉及金额95.26万元。

    (编辑:周爱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