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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 政府投资项目结(决)算管理方式执行新规
2019年06月26日 09:14来源:庆元网 作者:见习记者 练玉萍 通讯员 吴小敏

  昨日,记者从审计局获悉,7月1日起,我县将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结(决)算管理方式进行相应调整,原由审计部门承担的政府投资项目结(决)算将调整为由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报财政部门审定(监督检查),审计部门将强化政府投资审计监督职能,有重点、有计划地对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监督。

  根据出台的《庆元县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结(决)算审计工作的通知》,工程价款结算审核管理方式将原由审计部门承担的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价款结算审计工作,调整为项目业主或主管部门在财政部门(招标入围)的中介机构内,选择1家中介机构委托进行工程价款结算评审,工程价款500万元以上的,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审定后作为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500万元以下的,由财政部门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通知明确规定,竣工财务决算审核管理方式将原由审计部门承担的县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调整为项目业主在项目竣工后,及时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竣工财务决算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审定批复。

  截至目前,我县共对保障性安居工程、“五水共治”、城市立面改造工程(一期)EPC总承包项目等10个建设项目开展了预算执行情况或政策性跟踪审计工作,切实推进了我县政府投资审计从数量规模向质量效益转变、从单一工程造价审计向全面投资审计转变、从传统投资审计向现代投资审计转变。

    (编辑:陈沛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