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濛洲中队队员在濛洲街道福林新村日常巡查时,发现村民吴某存在抢建偷建行为,立即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在三天内拆除违建部分。
吴某的房子属于新建房,房子处于巷子中,在发现吴某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而在进行超面积建设时,队员们便对其进行定时巡查。三天后,看到吴某未整改到位,队员们按照“即查即拆”的原则,依法拆除了其10平方米左右的违建部分。
“在农历春节前后,有部分村民存在侥幸心理,进行抢建偷建,中队也增加了巡查次数,今年以来,已依法拆除了21处违建,总面积600多平方米。”濛洲中队规划组网格长杨京桥说,接下来,他们将继续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巩固“基本无违建县”创建成果。
1月14日,松源街道坑西村一村民屋顶违建现场拆除20平方米;1月31日,濛洲街道大济村一建房户欲将阳台封闭并做现浇,执法人员即查即拆;2月19日,濛洲街道田墩村一建房户坡屋顶超高建设,执法队员随即将违建部分拆除……今年以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拆除违建41处,总面积1400平方米。
依法拆除违法建筑只是我县“基本无违建县”创建工作的一个缩影,在创建道路上,我县通过实施“三创新”“四突出”“五强化”的“345工作法”,拆出了发展空间,改出了美丽环境,助推了转型升级,伸张了公平正义,赢得了社会民心,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注入了新活力。
据悉,“3”即创新“钉钉+执法”模式、创新“三级例会”制度、创新“代表示范”机制;“4”即突出政策保障、推进违建分类处置,突出集中行动、推进违建专项整治,突出拆改结合、推进拆后土地利用,突出规划引领,推进美丽城乡建设;“5”即强化督查考核、强化队伍建设、强化网格防控、强化宣传引导、强化改造提升。
六年来,我县累计实施“三改”618.37万平方米,拆除各类违法建筑453.1万平方米,拆后土地利用率达到79.55%。全县19个乡镇(街道)353个村(社区)全部通过“无违建”创建考核验收,先后获得2016年全省“无违建”创建先进县、连续获得2017年度、2018年度全市“三改一拆”“无违建”创建工作综合考核第一名等荣誉10多项。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严控新增,有效处置,改用结合’的原则,突出重点、深化行动、进一步健全长效管控机制,集中精力破解历史遗留问题,积极谋划拆后土地利用。”县乡村振兴办“三改一拆”专项组相关负责人表示,2019年,我县将做好建立一套更加完善的长效管控机制、编织一张覆盖全域的控新监督网、处置一批历史遗留的存量违法建筑、开展一系列声势浩大的专项整治行动等方面工作,推动我县“三改一拆”“无违建”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