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消保委2019年第1号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以下简称“新国标”)将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电动自行车产品由生产许可制转为强制产品认证管理(3C认证)也已开始执行。
根据规定,消费者可凭有效身份证件、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和车辆合格证向住所地公安机关申请备案登记,超标电动车备案时间截止到2019年3月31日。2019年3月31日以后,对超标车将不再受理备案登记。
2019年4月15日起,无牌无证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车辆,并进行相应处罚。
已在公安机关备案登记的旧国标电动自行车(包括已经公安机关防盗备案登记的车辆)使用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止,2022年开始旧国标、超标电动车将全面禁止上路。
因此,庆元县消保委、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使用电动自行车时需注意以下问题:
一、选购电动自行车前应了解商家资质及产品质量
消费者购买电动自行车前应注意查看商家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选择证照齐全、市场信誉度高、经营状态稳定的商家进行消费。购买时不要仅根据个人喜好的款式、颜色等选择,更应注重选择市场口碑好、品质过硬、返修率低的电动自行车品牌,要注意查看所选产品是否符合“新国标”规定的标准,以保障车辆技术安全。
二、注意查看电动自行车标识相关信息及车辆状况
购车前要注意查看所购电动自行车的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出厂日期、性能指标和“三包”规定等信息。应仔细检查所选车辆的外观、整车的工作状态是否完好,随车的配套附件、充电器等是否齐全,应有的电量显示、速度、里程显示等辅助功能是否处于正常状态。不要被商家的低价宣传所误导,防范低价劣质的消费陷阱。
三、充分了解售后服务事项并保存购车相关凭证资料
消费者应事先了解所购电动车是否在本地区是否有专门的维修服务部门、有全国统一售后服务、线上线下服务体系、“三包”期限全国联保等。购买时记得索要并妥善保管好发票、合格证、三包卡等凭证资料。切忌不要自行修理或交付给非专业人员修理,随意改动内部线路,可能造成电动自行车内部线路错乱,进而引发火灾。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拨打12315电话投,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严格按照购车说明书的内容指导使用电动自行车
购买电动自行车后要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操作使用电动自行车。要对电动自行车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应定期更换电池,并且一定要到正规商家购买匹配的电池,切记注意不要因贪图便宜选择劣质电池,不要混合使用不同品牌的充电器,如果充电器损坏,也应到正规商家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