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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服务企业“追回”工资款
2019年01月30日 09:43来源:中国庆元网 作者:特约记者 陈传敏 吴丽萍 通讯员 黎 美

  “‘服务企业’要从细处着手,发现某个企业存在问题,就要努力杜绝行业性问题的发生。”1月25日,在办结完一起企业财务人员涉及民间担保纠纷致企业贷款被冻结之后,县人民法院将对县里的企业会计进行一场财务“体检”。

  今年37岁的范某某,是竹口一家竹木企业的财务人员,工作10多年间,她工作没出过差错,很受企业负责人和员工的认可。然而,今年1月11日发生的一起意外,却让她的形象大打折扣。

  为了发放工人工资和上游企业的货款,这家竹木企业向当地银行贷款940万元,其中一笔200万元的贷款,就以转账的形式进入了范某某的账户里,可当企业准备提取这笔钱时,却被告知这笔款项中的125万元被冻结了。

  原来,范某某涉及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作为担保人,她的银行账户被当地法院依法冻结。为了及时发放工资、货款,这家竹木企业于1月21日,向县法院申请解除冻结。

  近年来,县法院立足审判职能,把服务企业发展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切入点,着力为县域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了解到事情的经过之后,法院召集了担保纠纷案中的申请人,表明“被冻结的款项并不是范某某的个人财务,而是公司的公款”,得到了申请人的认同。随后这笔125万元的贷款得以解冻,由企业进行处置。

  按照法律规定,担保人为他人担保时,应当依法履行连带担保责任,其名下的财物应当优先用于赔付申请人。“如果我们按照规定执行,那么竹木企业在成功追回冻结的贷款前,至少要经历两起诉讼,而且诉讼何时能够完结,那更是谁也不能打包票的。”县法院副院长杨忠明说。

  从“遥遥无期”到贷款第一时间解冻解决企业燃眉之急,企业负责人叶先生连声向法院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县法院院长卢岳平告诉记者,从这一起特殊的案例中吸取教训,法院在向企业主发布“司法建议”的同时,还将联合县经商局、工商联等部门,对在企业从业的财务人员进行一次“财务问题体检”,保证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

    (编辑:徐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