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庆元县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资源出租市场化暂行规定》,拟对同心新村临街部分店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招租标的:坐落于同心新村A区商铺、B区商铺。
二、标的概况:同心新村A区4-7号、14-18号、22-28;B区1号、15-25号、36-44号店面。
三、报名条件: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企业法人和自然人。
四、报名事项:
1、报名地点:庆元县公共服务中心17楼会议室。
2、报名时间:2018年11月8日到9日下午17时止。
3、报名提供资料:企业法人须提供:①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1份,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报名时提供),③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自然人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各1份。
4、竞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并提供缴纳保证金相关证明,报名时将保证金汇入庆元县国资公司(户名:庆元县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帐号:201000015465096,开户银行:浙江庆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五、联系人:周先生 13567096607 柳女士 0578-6220128
庆元县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