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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体育局圆满完成夏季游泳场所开放工作
2018年09月21日 10:08来源:中国庆元网 作者:通讯员 全盛伟

  看着最后一个游泳池的池水排放到安全水位,县体育局执法人员绷紧的神经终于放松下来,这也标志着我县2018年夏季游泳场所开放工作划上圆满句号。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市民,让大家有一个安全、放心的游泳场所,今年,县体育局审批窗口和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严格按照《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办法》对县内4所游泳池进行监管,圆满完成2018年夏季游泳场所安全开放工作。

  执法人员按照“放、管、服”的要求,积极做好服务工作,严把审批关。首先做好实地走访,摸清底细。为更好的掌握全县游泳场所开设情况,体育局审批人员根据群众、各乡镇文化员反映的情况及工商登记信息,对辖区内即将从事游泳服务的场所逐一进行实地走访,督促经营业主到县审批中心文广新窗口做好游泳场所行政许可的各项申报准备工作,对正在经营的未办理许可证游泳场所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

  其次是积极宣传,做好主动服务。为了能使全县游泳场所的经营业主更好完成游泳场所经营许可的申请,分管领导带领行政审批工作人员认真做好上门服务工作,积极向各经营单位宣传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讲解审批条件、程序及申报材料,并要求申请单位严格按照最新国家标准,将救生员上岗证、各项制度、各种急救措施及各类警示语等上墙。再次是认真审查、严格审批。在审批过程中,审批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国家最新标准和要求,对游泳场所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按照泳池面积的大小,对救生员的数量进行严格把关。在踏勘过程中,工作人员结合申报的材料,对场所的实际情况进行认真核实。通过严格审查,确保游泳场所的规范性和安全性。到目前为止,今年全县共有3家游泳场所申报,其中2家经审核检查合格已核发《高危险性经营项目许可证》。

  严格执法,落实长效结果机制。县体育局始终把游泳场所的安全监管工作列为重点工作目标,每年游泳场馆营业前,分管领导都要亲自带领执法人员摸查游泳场所的经营状况并提出针对性的安全规范要求,强调各游泳场所要做好场馆自查、人员选拔和培训上岗等工作。执法大队与辖区所有游泳场所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强化游泳场所责任人的安全意识。同时落实日常监管制度,执法人员每周至少不定时检查游泳场所一次,做到对辖区所有游泳场所进行全覆盖、无死角监管。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各游泳场所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提出整改要求,能立即整改的当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后期执法大队复查整改情况,还加大对无证经营的游泳场所的查处力度,发现一处取缔一处,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编辑:方淑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