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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田推行个人事项报告制 不断提升农村党员自觉性
2018年08月31日 17:37来源:中国庆元网 作者:记者 王伊芳 通讯员 陈凯丽

  “我家有违章建筑,身为党员,实属不该。”近日,黄田镇双沈村党员吴宗飞在填写农村党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时如是说,并在认识到问题后主动将在双沈村象鼻沟公路边的违建简易棚拆除。

  看到党员带头拆除违法建筑,村民们也都积极行动起来。据了解,全村排查中有近三分之一的村民有违建现象,如今该村的违法建筑已基本拆除。

  今年7月,黄田镇党委按照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要求,在前期东西村、黄坞村、大坑村率先推行农村党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试点的基础上,全镇27个村党支部全面推行农村党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要求每个党员亲自填写,做到农村党员全覆盖。

  据了解,农村党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充分结合农村党员特点和实际情况,突出了较强的针对性,在内容上除了及时报告婚姻、收入、房产、主要社会关系、配偶子女从业等方面的个人有关事项外,还要求对日常生活中由本人操办的婚丧嫁娶、乔迁建房以及违建违排、违法违纪等其他重大事项如实向组织进行报告,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

  “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需要拆除大量的乱搭乱建,之前少数党员干部消极对待,甚至拖延抵制,群众反映较大。”黄田镇党委书记李志远告诉记者,农村党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推行,全体党员“拉高标尺、争当先锋”的自觉性不断提升,先锋模范作用日显成效。之前“不守规矩”的党员干部,也觉察到问题的严重性,带头整改、带头落实,以党员干部带头来促进村民全体来参与,可以有效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的开展。

  截至目前,黄田镇778名农村党员干部已全部完成了自查,填报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同时,该镇已有5名党员因不支持、不配合甚至阻扰镇党委政府重点工作被确定为后进党员,组织关系被迁入镇教育管理党支部。

  李志远表示,下一步,黄田镇党委将对农村党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抽查核实,对核实工作中发现不按时报告、填报不规范、漏报及不如实报告的,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编辑:方淑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