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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高跟鞋开车被查 怒斥交警影响其安全驾驶
2018年06月20日 14:58来源:中国庆元网 作者:记者 吴怡庆 通讯员 林永茂 叶晋诚

  6月17日20时许,高速交警丽水支队五大队民警在G25长深高速龙泉收费站进口防线进行交通违法查处整治活动。在检查到一辆浙A牌照的小型轿车时,发现驾驶人朱女士穿高跟鞋驾驶机动车,当即要求驾驶人更换所穿鞋子再上路开车,但朱女士当即表示对不能穿高跟鞋驾驶机动车的规定甚为不解,反斥责交警影响其安全驾驶。

 

  “我在杭州开车十几年,从来没有穿过平底鞋开车,都是着高跟鞋的,没有一个交警“查”过我。”朱女士反斥,交警检查,让她换鞋,造成她情绪波动,无法正常驾驶,影响其交通安全。

  穿高跟鞋影响踩踏板,遇到紧急情况,刹车很可能“失灵”。经过交警警告教育,及朱女士朋友的劝导,最后这“娇气”的驾驶人终于同意去换鞋。

  交警按照规定,交警以妨碍安全驾驶对女司机开出了罚单。在此,交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不得赤脚、穿拖鞋或者高跟鞋驾驶机动车。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是任何个人爱好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更不能牺牲安全来成全自己的美,希望广大驾驶员多一些遵纪守法,多一些文明驾驶,使我们的交通更加便利、快捷、安全、高效。

    (编辑:陈沛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