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荷地镇苏湖村地质灾害搬迁农户:
根据国土等部门鉴定,你户符合享受庆元县地质灾害搬迁安置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根据县里“大搬快治”工作要求,你户若未在2018年4月15日前从原居住地住所撤离,在2018年5月10日前,未按规定拆除原居住地所有房屋(包括附属用房),则视为你户自愿放弃享受地质灾害搬迁政策。上级有关部门即将对本地质灾害区域进行项目治理,在项目立项后,你户则不能再享受搬迁安置及货币安置政策。
特此公告!
附件:庆元县苏湖村农户名单
庆元县荷地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