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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州晚报]司法互助协议成了 浙闽边界的“平安护法”
2018年03月30日 11:16来源: 处州晚报 作者:通讯员 黎美 陈少文
原标题:司法互助协议成了 浙闽边界的“平安护法”

  庆元地处浙、闽两省交界,省际边界线长210公里,素有“入闽咽喉”之称,安南乡距福建省政和县城只有22公里。两省四县(浙江庆元、福建松溪、政和、寿宁)临界乡镇共有21个、行政村100多个。

  随着高速公路的建成通车,婚姻生活、经济贸易等方面交流愈加密切,由此产生的林地、婚姻、劳务、交通事故与民间借贷等纠纷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仅县法院统计,与福建省松溪县、政和县各类纠纷从2011年的10个上升到2017年的56个。边界的矛盾纠纷处理不好,不但直接影响群众的劳动生产和生活,而且极易发生群体性事件,影响边界的和谐与稳定。

  近年来,为构建生态无讼边界,促进边界稳固与祥和,浙闽边界法院积极构建“大调解”联动协作网、跨越立案互助、交流协作互访与风险预警评估“四驾马车”,共建平安边界。

  省际纠纷实现非讼诉化解

  “心里这十多年的疙瘩总算是解开了,再也不愁竹子下不了山了。”近日,竹口镇新窑村村民范某在协议书上签完字后,长舒了一口气。

  1992年,范某承包了山场“插花”,该山场坐落在福建省松溪县旧县乡岩下村,与岩下村村民黄某的林地相邻。由于无林道,范某运输竹子下山必须通过黄某的山场,同时毛竹的生长扩鞭,对于毛竹的归属两人争议颇大,因毛竹运输与归属问题多次发生争吵。随着毛竹市场的兴旺,毛竹价格不断攀升,但范某的毛竹却始终未能下山,这令其着急不已,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

  为化解纠纷,确保和谐稳定,2013年,在庆元法院、松溪法院共同努力下,召集旧县乡司法所、林业站、竹口镇等部门联合调解范某、黄某山场经营纠纷。在多方的协调下,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范某一次性补偿黄某6000元,范某保证在运输毛竹下山时尽最大可能减少黄某林地的损失。

  这是浙闽两地法院省际司法互助活动的一个缩影。早在2013年4月10日,庆元法院与松溪法院签署《司法互助协议书》,构建覆盖诉前调解和诉前排查预警化解的“大调解”联动协作网。

  “双方法院按照‘信息共享、联合化讼’的原则,建立涉诉案件司法互助的工作新机制,有效整合各种力量和资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不断延伸和前移司法服务,努力为两地群众提供更便捷的诉讼服务。”松溪法院院长游洪介绍说。

  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

  2017年8月1日,福建省政和县东平镇的黄明辉委托律师在政和法院提交诉讼申请材料。

  黄明辉因买卖合同纠纷,将诉状递至政和县法院。政和诉讼服务中心立案窗口经形式审查后,将起诉材料进行扫描,通过法院内网四级文件交换系统向庆元法院推送立案申请。庆元法院确认后,予以正式立案,并发送回执材料,由政和县法院将盖有庆元法院电子印章的立案受理材料送达于原告,从立案到送达,整个过程不到半个小时。

  “以前到法院申请立案,政和的群众可能要去庆元法院,反之,有些庆元的群众要来政和法院立案,法官要逐个核实材料,还要在系统上挨个输入当事人的各项信息,有时案子多,往往花费比较长的时间来立案,群众反响很大。现在只要有联网电脑,随时随地可进行跨域立案看申请,方便、快捷。”福建省政和法院院长刘尔升说。

    (编辑:胡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