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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感受法治的温度
2018年01月09日 09:39来源:中国庆元网-菇乡庆元 作者:记者 吴怡庆 通讯员 黎美 余琳琰 张伟

  法不容情,法亦有情。在追求公平正义的价值目标时,法治建设和司法工作从来都具有温暖人心的力量。

  法院破解执行难,法律权威得以捍卫;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公共利益的“绿地”有了司法力量的保护;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给公民带来更多温情……

  拖欠37万余元的工资拿回来了

  “吴庆梅,请拿好身份证过来领工资。”2017年12月23日上午10点,在县法院,法官点了当天领取工资的第一个农民工的名字。台下32名农民工双眼紧盯着台上发放工资的法官,生怕一个不小心错过自己的名字。

  拿着刚领到的7000多元工资,吴庆梅心情很复杂,“这工资让我们足足等了两年,就像是失而复得一样。”

  吴庆梅是一家公司的会计,在公司干了许多年了,算是公司的“老人”了。2015年7月,因公司拖欠工资,吴庆梅和同事一起到县人力社保局申请劳动仲裁,虽仲裁结果要求公司支付所欠的工资,但工资却仍不见踪影。不久,工厂里的机器又被人搬走,这下更是让等着老板回来发工资的员工们不知所措。

  64岁的老范是这家公司的车间工人,公司拖欠了他7个月的工资,共计9500余元。“整宿整宿的睡不着,这是我的血汗钱啊!眼看着又快过年了,这钱要是再拿不回来,不安心呀。”讲起自己被拖欠的工资,老范直言着急。

  2017年9月,员工们在人力社保局的帮助下到县法院提起诉讼,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吴某在法庭上与员工们达成了调解协议,信誓旦旦地说会支付,但出了法庭,吴某又玩起了“躲猫猫”。

  员工们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接待他们的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杨律俊,40岁出头,很热情。他们将线索都提供给了杨律俊。经过执行局的核查,该公司银行存款余额只有120.94元,厂房已经抵押给了银行,其他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外债高达690多万元。

  查询的结果令大家很失望,杨律俊表示法院会尽最大的努力,让大家等消息,大多数人都觉得这被拖欠的工资可能再也拿不回来了。但谁也没想到,在3个月后就可以拿回来。

  2017年12月22日,吴庆梅及员工们接到县法院执行局干警的电话,让其带上身份证于次日到法院领取被拖欠的工资。这笔钱是怎么这么快追回来的?

  杨律俊说:“法院接到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的立案申请后,立即对该企业的财产进行盘点,同时将该公司的法人代表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17年12月2日,在司法拍卖平台上以304万元成功拍卖了该公司遗留下来的厂房。”“欠谁也不能拖欠农民工朋友的工资。”县法院面对32位农民工的37万余元的工资这么说道。由于该公司债权人较多,县法院积极与多方进行沟通,一次说服不了,就继续沟通。最终,304万元优先用于偿还农民工工资。

  刚领到被拖欠了10个月工资的小许很激动,“真的很感谢法院的工作人员,不是他们,我们这钱真的很可能拿不回来。”

  2017年1-12月份县法院将118名失信被执行人在丽水市电视台和县新闻中心“掌上庆元”微信公众号上予以集中曝光,加大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债务的失信成本,在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382条,将755个被执行人予以限制出入境报备。

  医疗污水排放规范了

  2017年,经过100天的奋战,我县107处需整治的劣V类小微水体全部完成整改,整治率100%。为巩固提升剿劣成果我县公益诉讼再发力。

  2017年10月,县检察院民行部门在走访调查中发现,我县登记在册的口腔诊疗机构9家,仅有2家医疗机构建有医疗污水处理系统,其余7家的医疗污水则直接排入城市管网下水管道。

  医疗污水中含有大量的细菌、病毒、虫卵等致病原体,以及化学药剂和放射性同位素,如果不经过消毒、灭活等无害化处理,而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往往会造成水体、土壤的污染,严重的会引发各种疾病,或导致介水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这是关乎民生的事,拖不得。”县检察院工作人员陈孟文说,县检察院立即联合县卫生监督所对县域范围内所有的口腔诊疗机构开展专项检查,主要检查污水处理设施类型及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同时督促相关责任人及时依法补办污水排入市政管网许可证。

  为加快推进该项工作,2017年10月25日,县检察院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监督程序,向县卫生局、建设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两家单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7家口腔诊所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防止未经处理的医疗污水继续污染水体。

  通过多方合力推动快速整改,目前,我县全部口腔诊所污水处理设备均已安装完成,处理后水样已送专业机构进行检测。如符合排放要求,住建部门将依规为其办理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这是我县检察部门开展公益诉讼的细小片段。目前,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即将成为司法新常态,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等重点领域提起公益诉讼,既能激活公益诉讼的正能量,又是履行法律监督的新的司法利器,让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更有力量、更有实效。

  遇纠纷 找法律援助

  2017年,我县市民沈某在县法律援助中心帮助下,经县法院审理判决,获抚恤金计68580元。

  原来,沈某与吴某1994年登记结婚后,生育一子吴某毅,后在吴某毅约8岁时,双方感情不和离婚。离婚后,吴某与吴某英结婚生活至今,吴某毅一直和吴某和吴某英共同生活。2013年吴某毅年满18岁后,应征入伍,后在部队于2016年5月患病直至11月死亡。经部队认定为病故,享受相关抚恤待遇。死后共有部队的相关抚恤待遇约35万余元,另有地方政府一次性抚恤金11万余元。

  沈某提出需要平分,吴某不肯,遂申请法律援助。

  据了解,县法律援助中心根据其军人军属的身份,给予立即受理的绿色通道,并指派黄律师担任其代理人。

  “案件处理非常曲折。”承办黄律师回想办案经历感叹。经了解,沈某自2002年离婚后一直未与吴某毅生活居住,沈某和吴某也都另行组织了家庭,偶尔吴某毅会看望沈某或沈某去学校接吴某毅。沈某离婚后在一次与吴某父亲的征地款诉讼中,用诉讼赢得的征地款支付给吴某2万余元作为吴某毅的抚养费。可吴某毅生病后,沈某正逢与现任丈夫感情不和期间,甚至沈某用纵火自杀(未遂)的方式处理感情问题,因未遂被县公安局拘留,拘留期间正是吴某毅死亡期间,因此沈某在吴某毅生病期间未照顾,死亡期间未参与殡葬,也未支付相关费用。

  根据上述证据及案情向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县法院依职权追加吴某的现妻子吴某英作为第二原告。开庭过程中,吴某提供了许多费用支出,认为吴某毅的死亡抚恤金远远不能满足其在看病及死亡期间的相关费用。吴某认为儿子是其与现任妻子共同抚养成人,儿子生病期间沈某未照顾也未出资治疗,现有抚恤金也远远达不到其看病费用,应当不分抚恤金给沈某。

  “沈某作为儿子生母,具有法定的继承权,也有证据证明沈某支付了抚养费,基本履行了抚养义务,结合我县农村的现状,夫妻离婚后,儿子给男方则女方实际并无多少机会能尽抚养甚至看望权利。依法要求法院确认沈某的继承权利,依法分享其抚恤金。”黄律师认为。

  后经法院审理判决,沈某未尽抚养义务,判决上述抚恤金的20%,计68580元,剩余的由吴某占47%和吴某英占33%。

  “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黄律师说,“我体会到了法律援助制度的重要性,希望通过律师工作,让每个人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社会的关怀。”

  据悉,2017年以来,县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群众来访来电咨询2200多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90件,办理公证案件426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490万余元。

  被骗的钱回来了

  2017年,县某竹木公司的会计吴女士在QQ上收到一条公司领导的信息,事情紧急,需要她立马转账20万元到一账户中。

  吴女士一心急,立马按照领导指示,将钱转了过去。

  转好后,吴女士觉得事情有些蹊跷,就立马打电话同领导进行确认。可领导回复说根本就没让转过款!意识到被骗的吴女士马上到派出所报警,接警后松源派出所立即启动反诈止损系统,对诈骗账户20万元账款进行冻结止损,及时挽回了损失。

  电信诈骗案件中,能否为市民挽回损失,关键在速度。作案成功后,赃款会被立即转移,只有比诈骗分子更快的速度,才能止损成功。县公安局同市局反诈中心积极联系,借助科技手段,加快上下联动,提高处置效率。

  针对电信诈骗犯罪特点,县公安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2017年县公安局共破获各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3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1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86人,同比上升58.81%,捣毁诈骗团伙3个,涉案金额高达3000余万元。

    (编辑:吴慧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