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庆元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第四届五次股东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银监部门批准,本联社决定进行定向募股。现就定向募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联社于2005年4月挂牌开业,是在原庆元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及所辖农村信用社的基础上,由辖内农民、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入股组成的股份合作制地方金融机构。至2017年5月末,下辖1个营业部、7家信用社、16家分社,3家流动金融服务点,在岗职工219人。各项存款余额38.97亿元,各项贷款余额28.09亿元,资本充足率10.91%,所有者权益2.93亿元,股金总额9965.13万元,其中法人股金3004.44万元,占比30.15%,社会自然人股金4963.69万元,占比49.81%,职工自然人股金1986.84万元,占比19.94%,打包股金10.16万元,占比0.10%。
现因业务发展需要,经本联社第四届五次股东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经浙江银监局丽水银监分局批准(丽银监复[2017]29号),本联社将向在册法人股东及庆元县境内具备入股条件的其他优质法人企业进行定向募股。
二、定向募股方案
1、发行价格:按照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清产核资确认的每股净资产人民币2.99元作为基础价格进行溢价竞价发行。
2、定向募股总额:本联社本次定向募股目标900万股,全部面向法人股东定向募集。定向募股后将原股金中历史打包股10.16万元转出至其他应付款,使得股本总额将达到10854.97万股(具体以实际募集到的股份为准)。
3、发行对象。本次定向募股发行对象为:
(1)现有在册法人股东;
(2)引进庆元县境内具备入股条件的其他优质法人企业。
4、法人股定向募股目标为股金占比3%以上不超过10%的五家法人,按价格从高到低确定,法人股占比达到35%以上。
5、其他。新募集的股金必须以货币资金入股,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且来源真实、合法。
三、定向募股程序及时间
1、定向募股竞价时间为:2017年6月29日,上午9点至11点30分;地点设在庆元农信联社五楼会议室。
2、参加竞价者需携带的资料:
企业法人股东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工商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015年及2016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企业章程规定的权力机构同意入股决议书、股金证等资料。
3、通过竞价确定入股的股东,于2017年6月29日签订《股金认购协议书》,逾期未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认购股权。
4、缴纳入股资金。已签订《股金认购协议书》的股东,应于2017年6月30日下午16:00前将定向募集股份资金缴入庆元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指定账户,缴款回单作为临时收据,该收据在入股手续正式办妥变更股金证金额时收回。
特别提示:已签订《股金认购协议书》的股东,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缴款手续的,视同放弃本次定向募股权利。
风险提示:因宏观形势和外部环境变化,本联社未来的经营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存在一定风险,请谨慎选择入股权利。
本公告在《菇乡庆元》报上公开发布,并在庆元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各营业网点门口张贴公布,公告期7天,从2017年6月22日至2017年6月28日止,请庆元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广大股东相互转告。
庆元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