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及时、准确、全面掌握困难职工情况,近日,县总工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17年度在职职工困难情况调查建档工作。
为把该项工作落到实处,县总工会专门发出了《关于开展2017年度在职困难职工调查建档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县各乡镇(街道)及县属各单位工会(工委)、基层工会要对本系统、本单位的在职职工困难情况进行认真细致地调查了解,建立动态管理制度和困难职工档案;困难职工本人要如实申报困难情况,所在单位工会应本着对职工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进行核实,并经乡镇(街道)或主管部门工会签署意见后上报。
同时,还规定了调查工作以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为单位组织实施,乡镇(街道)所属企业(含非公企业)的困难职工由乡镇(街道)工会(工委)统一核实后填报,部门所属企业的困难职工由主管部门工会统一核实后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