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内部监督制约和风险防控,维护基金安全,做好2017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内部控制专项检查工作,3月9日,社保局召开2017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内部控制专项检查部署会。
会议明确了负责科室、自查范围和时限。2017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内部控制专项检查由稽核科牵头,根据检查内容分别由城乡居保科、财务科、审核结算科、个账管理科,信息中心负责人承担各自自查工作。3月15日前需完成组织机构控制、业务运行控制、基金财务控制等75项内部控制检查,自查面应达到100%,并形成内容详实的自查报告。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需提出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