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庆元网  >  专题专栏  >  小城镇综合整治  >  政策文件   正文
庆元县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2017年02月03日 15:09来源:中国庆元网 作者:

  根据浙江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县计划用三年左右时间,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努力改善我县小城镇落后面貌,建设生态、幸福、宜居的庆元小城镇。

  一、工作目标:

  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结合庆元的实际情况,计划用三年左右时间(2016年9月至2019年9月),完成1个省级中心镇,“竹口镇”;5个一般镇,“黄田镇、荷地镇、左溪镇、贤良镇、百山祖镇”;10个乡:“安南乡、隆宫乡、淤上乡、五大堡乡张村乡、岭头乡、官塘乡、江根乡、举水乡、龙溪乡”;3个仍具有集镇功能的原老乡政府驻地村,“安隆村、新窑村和后广村”的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使全县所有乡镇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服务功能持续增强,管理水平显著提高,乡容镇貌大为改观,乡风民风更加文明,社会公认度不断提升,使我县小城镇成为庆元人民群众向往的幸福家园。

  二、工作计划:(分三期实施)。

  第一期,从2016年9月至2017年12月底。全面启动十六个乡镇和3个仍具有集镇功能的原老乡政府驻地村的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确保完成“黄田镇、竹口镇、百山祖镇、安南乡、举水乡”等五个乡镇和安南乡安隆村的整治任务。

  第二期,从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底。在继续实施十九个乡镇和3个仍具有集镇功能的原老乡政府驻地村的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基础上,确保完成“荷地镇、贤良镇、岭头乡、五大堡乡、淤上乡和龙溪乡、官塘乡、隆宫乡”等8个乡镇和竹口镇新窑村的整治任务。

  第三期,从2019年1月至2019年9月。全面完成十六个乡镇和3个仍具有集镇功能的原老乡政府驻地村的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全面落实乡容镇貌管理标准,规范环卫、道路交通和乡容镇貌管理,建立健全规划实施、交通秩序、环境卫生、文化娱乐、商贸集市、园林绿化、市政设施、排水排污、管线铺设等管理制度,逐步形成现代化城镇治理体系,确保通过省政府的考核验收。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首先建立起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各乡镇(街道)和县属各有关职能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抽调得力人员组建工作办公室,全面负责和监督全县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有效实施,各乡镇(街道)及县属各有关职能部门密切合作、形成合力,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办法,确保整治行动的有序推进。

  (二)加强要素保障。一是县政府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更多向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倾斜,提高土地出让收益返还比例;积极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大对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投入;积极引导和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加快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格局。积极争取省财政新增债券和专项补助资金;二是各乡镇要积极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充分利用各种废弃地、闲置地、荒坡地,积极推进坡地村镇建设。特别是要优先保障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必需的用地指标。

  (三)加强督查考核。建立县、部门、乡三级联动机制,建立县领导和部门联系制度,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实行不定期点评通报的工作推进机制,研究制定考核验收办法,把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成效的好坏,作为考核乡镇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检查考核,定期通报考核排名。

  (四)加强服务指导。县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服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建立技术帮扶机制,积极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开展送技术下乡活动,加强跟踪服务。加强对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着力提高认识水平和实践能力。

  (五)加强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载体,积极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宣传,充分调动基层干部和居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形成全民共建、全民共享的良好氛围。要引导广大居民养成良好的生产、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不断增强环境卫生意识和环境保护观念,全面提升文明素质。要及时总结经验,加强交流学习,不断巩固提升综合整治成效和管理水平。

  四、2017年的工作重点。

  一是完成整治项目规划的编制。依据城乡规划和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技术导则,以乡镇为编制主体,按照先规划、后许可、再建设的要求,选择有资质的规划单位,因地制宜,科学编制全县16个镇、乡(集镇)的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同时,加强整体风貌规划管控,有效保护、合理利用乡镇特色资源。

  二是完成全县小城镇综合整治情况调查。全面摸清我县“车乱开”、“道乱占”、“线乱拉”以及“低小散”等情况,为全面顺利实施小城镇综合整治行动,提供可靠依据。

  三是全面启动“1239”工作。全面实施“一加强”,即:加强规划设计引领;;“三整治”,即:整治环境卫生、整治城镇秩序、整治乡容镇貌;“完成九个项目的整治实施,即:打造一个有特色的主出入口;整治一条文明、清洁的示范街;建设一个生态休闲的景观公园;改建一个农贸市场;建设一个文化礼堂;打造一个示范村居(小区);建成一套污水处理系统、新建成一批地下管网系统;完善一套停车系统。同时,各乡镇可结合实际在河道治理、景观林带、古文化遗迹保护修缮等方面做出庆元地方特色,形成亮点。

  四是全面完成“黄田镇、竹口镇、百山祖镇、安南乡、举水乡”等五个乡镇和安南乡安隆村的整治任务。

  庆元县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2016年11月29日

    (编辑:陈沛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