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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林农权益 我县开展公益林矢量数据核查完善工作
2016年12月02日 10:10来源:中国庆元网-菇乡庆元 作者:记者 吴芬 通讯员 夏瑞满 王秀花

  “我们同意按蔡地村78.3%、后坑村21.7%的比例预发放公益林补偿金,山场权属搁置争议……”日前,在多方协调下,我县解决了举水乡一起跨时长达20余年,涉及山林面积2442亩,生态公益林山场补偿金27.59万元的山林纠纷。

  举水乡蔡地村、后坑村毗邻而居,山水相连。自1981年村民山场划为“省级公益林”以来,两村对坐落在“隘儿底”的公益林山场权属产生争议,双方各执一词。

  县林业局局长练全安告诉记者,目前,我县生态公益林面积总规模已经达到141万亩,占全部林地面积的56%,占比在全省靠前。近年来,随着省委、省政府对生态公益林保护的重视,补偿标准大幅提高,山林纠纷也不断增多,全县达到了200多起。

  按照上级要求,如果纠纷山场双方不能达成协商意见,则该纠纷山场补偿资金将退还财政。为保障林农的利益,我县于10月份正式启动公益林矢量数据核查完善工作。县林业局抽调生态办、法制科、山林办、林权管理中心等科室骨干力量组成协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乡镇(街道)核查完善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并以任务“交办单”的形式交办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

  任务下达后,各乡镇(街道)林业工作站立即行动,集中主要力量进村入户调查摸底,并通过现场踏勘、翻阅档案、询问知情人员等各种方式,对各个地块纠纷起因、纠纷双方矛盾焦点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提出解决方案。各协调工作小组分赴各乡镇(街道)对生态公益林矢量数据核查完善情况开展督查,指导调处疑难案件。

  一个多月来,我县共解决了150余起山林纠纷,面积3.25万亩,涉及公益林补偿资金近100万元。其中公益林图斑与邻县重叠情况处理96起,行政界内纠纷山场处理57起,完成率75%以上。一些历史遗留、案件复杂以及跨省、跨县的老大难纠纷也正逐步化解中。

 

  据了解,公益林面积保有量是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发放的依据,是省政府对各市县“美丽浙江”建设考核的重要指标,也是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内容。

  “我县生态提升的潜力重点在山上,核心在生态公益林功能的持续发挥。下一步,我们将加大督查力度,加强护林员管理和纠纷调处力量,争取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全力以赴破解难题、化解纠纷,维护林农合法权益,确保林区社会稳定。”练全安说。

    (编辑:方淑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