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会计证持证人员: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有关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发证日期在2011年1月1日之前的均应在2016年12月31日前换证;发证日期在2011年1月1日之后(含)的,应当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期前6个月内换证。请持快到期会计证的持证人员及时携带所需资料抓紧时间到新行政审批中心3楼C区财税窗口(濛洲街222号)进行换证,未更换的会计证将自动注销。
所需基本资料为:会计证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换证登记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从事会计工作的还需再携带加盖公章的变更登记表、工作证明以及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换证表、变更表以及工作证明可到浙江省财政厅官网下载,其他具体事项可咨询新行政审批中心财税窗口,咨询电话:6221576。
庆元县财政局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