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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 让“邻里纠纷”息诉止争
2016年02月26日 09:15来源:中国庆元网-菇乡庆元 作者:记者 胡松 通讯员 叶晓芳

  日前,县法院借力人民调解力量,成功调处了一起涉及12户农户土地流转利益的刑事自诉案件。

  原来,2007年朱某与12户农户租赁责任田用于种植茶叶,并按合同约定每年交付租金。因租金交付问题,2013年6月,钟某将朱某种植茶树拔除,经鉴定造成损失2万多元。

  后双方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由钟某赔偿损失。此后,双方均未对拔除茶树的租赁田进行经营管理,也无人向农户交付2014年、2015年租金。

  2015年12月,朱某因农户向其催收租金及责任田租赁纠纷,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以破坏生产经营罪为由,要求追究钟某的刑事责任。

  县法院收到自诉状后,当即与当事人所在的镇党委政府、村委会进行对接联系,并通过其亲属,共同做好双方的思想工作。同时,召集各出租农户召开协调会议,对责任田租金、租赁关系进行协商。

  在当地党委政府、村两委及律师、当事人亲属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多次约谈、协商,终以转租、共同承担租金等方式使当事人及各农户达成和解协议。

  “钟某把我的茶树拔了,现在其他农户要租金要说法,我也是不得以才要追究她的责任,本来都是邻里乡亲的,撕破脸总是不好的。”朱某面对进行调解的法官说出了心里话。

  随着法制化不断推进,越来越多邻里纠纷的案件涌入法院。此类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因世代都要长期相邻生活,为息诉止争,促进和谐,调解结案无疑是最佳途径。

  近年来,县法院与基层组织积极联合,不断拓展法院庭前调解工作的广度与宽度,共同探讨开展诉调对接机制的相关问题,进一步拓展人民法院庭前调解工作,从更深层次上推进庭前调解工作的开展。

  县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他们将充分依靠基层组织和群众,大胆发挥调解员参与民事案件的调解疏导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构建“平安庆元”打下坚实基础。

    (编辑:周爱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