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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严”新《环保法》实施——偷排或超排按日计罚上不封顶
2015年01月12日 08:41  来源: 中国庆元网   作者: 记者 吴芬 通讯员 周明宝 放大 正常 缩小 打印

  日前,记者从县环保局获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环保法》中对各级政府、部门和排污单位都规定了新的法律责任和义务,明确企业违法排污将按日计罚,且上不封顶。

  据了解,新《环保法》规定了排污企业11项法定义务。其中,包括要优先使用清洁能源,建设项目要进行环评并执行“三同时”制度,要采取措施防治(防止)污染,要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重点污染物排放不得超总量控制指标。

  同时,排污企业还要按排污许可证要求排放污染物,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要淘汰,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要及时报告,要建立企业环境保护责任制度,要按时足额缴纳排污费以及项目审批等信息要如实公开。

  “‘按日计罚,罚无上限’让新《环保法》堪称‘史上最严’。今后如果查到一个企业存在偷排或者超标排放行为,若环保部门开出了10万元的行政处罚罚款金额,那么只要违法行为一天不停止,就会按照每天10万元进行连续处罚。”据环保部门工作人员介绍,新《环保法》赋予了环保部门对违法企业责令停产处罚的权力,手段也更加强硬。

  此外,新《环保法》还增加了查封扣押、公安拘留、刑事责任等条款,严格行政问责,强化执法手段,加大了处罚力度,体现了对污染“零容忍”的坚决态度、保护环境的坚定决心、建设生态文明的强烈愿望。

(编辑: 陈沛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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