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县发改、财政、水利等部门及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相关人员现场实地走访和查看资料后,认为县城市用水(安全用水)大坝工程资料总体完整,主体工程基本达到要求,四大责任主体验收报告反映工程实际,参加验收的人员、程序和验收标准符合规定,同意专家组质量评定合格的意见。
该工程坝址位于濛洲街道下滩村南侧,水库总库容28.73万m3,正常蓄水位592.65m,主要建筑物(大坝、泄洪、供水管路)级别为4级。大坝采用细骨料砼砌石重力坝,按30年一遇洪水设计。
县城市供水(安全用水)项目作为县城饮用水备用水源工程,保障在应急状态下备用水源能满足正常供水规模的70%以上,且保证供水时间不小于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