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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购房新政我县市民能享受到吗?
2014年10月24日 09:07  来源: 中国庆元网   作者: 民情记者 胡菲菲 放大 正常 缩小 打印

  市民张先生来电咨询:日前,丽水市府办发布了《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购房者是购买家庭唯一普通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的,将由市财政按房价1%的比例给予契税补贴。对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以及拥有一套住房且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请问,丽水购房新政我县市民能享受到吗?

  县住房改革办公室回复: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收到相关文件。再者,丽水已经实施全员货币分房,而我县目前才实施到符合相关条件的70周岁以上退休干部职工。至于契税补贴事宜还得看我县相关部门的意见。

(编辑: 陈沛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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