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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排污告别“免费”时代 全县约60家企业需购买指标
2014年10月24日 09:07  来源: 中国庆元网   作者: 记者 吴芬 通讯员 周明宝 放大 正常 缩小 打印

  企业排污要掏钱,有偿使用买额度。日前,记者从县环保局获悉,浙江可信竹木有限公司缴纳了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成为全县首家购买排污权的企业,拉开我县全面开征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的序幕。

  据县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成为企业“掏钱购买”对象的污染物是影响水质的关键性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水体主要污染物氨氮(NH3-N)、大气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SO2)及氮氧化物(NOx)。按现在制定的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标准,化学需氧量4000元/吨/年,二氧化硫1000元/吨/年,氨氮4000元/吨/年,氮氧化物1000元/吨/年。

  据了解,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有总量控制要求的现有排污单位都需要征收初始排污有偿使用费。经过调查核定,我县申领排污许可证的企业约60家,计划在12月底前全面完成这60家企业的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主要污染物排放权证的发放以及排污许可证的更换工作。

  “如果核定指标没有用完还可以拿出来‘卖’。”工作人员解释,在核定的排污指标下,企业通过技改节约下来的排污量,可以成为一种“有价资源”进行交易,“卖”给其他排污量超过已定限额的企业。

  初始排污权的有偿使用将有效降低污染控制成本、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节能减排,使生态和发展取得平衡。

(编辑: 陈沛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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