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举水乡落岭村来了一位不速之客,一只“呆萌”的小动物引起了大家的关注,7月30日,小家伙被送往浙江省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经专家现场鉴定,确定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懒猴。
“我们把它临时安置在一个仿野生的环境里,每天给它喂鹌鹑蛋。”在县森林公安分局工作人员及林政科工作人员8天的悉心照料下,这个小家伙精神状态良好,并于7月30日早上9点前往它的“新家”——浙江省野生动物救护中心。
懒猴将移交给省野生动物救护中心
县林业局林政科副科长吴永丰告诉记者,由于目前我县还不具备救护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条件和资质,所以在省林业厅野生动物资源管理处的联系下,将这个小家伙移交给省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由专业人员对它进行救护。
经过5个多小时的长途跋涉,小家伙在林业部门工作人员的护送下,来到省野生动物救护中心。
“它就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懒猴。”杭州野生动物世界饲养主管施伟斌一眼就认出了它,这只懒猴是一只母猴,年龄大概在7到8岁之间。
据施伟斌介绍,由于懒猴生性“呆萌”,也有不法分子通过走私成为不少猎奇市民的宠物,去年该救护中心也收到过两只走私的懒猴。
至于懒猴为什么会出现在偏远的小山村,施伟斌说,懒猴栖于热带雨林及亚热带季雨林中,浙江并不是懒猴的分布区域,这只懒猴出现在庆元,有可能是别人擅自饲养逃脱的。
林业专家提醒,私养国家保护动物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驯养和繁殖受保护的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规定向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驯养繁殖许可证,违反规定的属违法行为,可没收其饲养的野生动物,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目前,这只懒猴将在为期一周的隔离检疫后,被送到杭州野生动物世界进行收养。至于懒猴的来源,森林公安分局也将进一步开展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