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轻点鼠标,你便可以随时随地轻松查看县人民法院裁判文书。4月30日,记者在县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县人民法院出台实施《关于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管理办法》,通过裁判文书全面“上网”来打造“阳光司法”。
“2010年5月在庆元法院(内网)公布首篇裁判文书以来,截至目前,县人民法院门户网站上公布裁判文书587篇。”在新闻发布会上,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杨忠明介绍,随着新出台的《管理办法》的实施,我县的裁判文书将通过更高的平台实现全面“上网”,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裁判文书上网将体现以下七方面的社会价值:可以大大规范和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提高法官的职业化水平;快速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让每一个社会成员合理地做出预期;推进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统一上下级法院、不同法院之间的裁判标准;可以抵制各种不当的干预。
《管理办法》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并应当遵循依法、及时、规范、真实的原则”;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浙江法院司法公开网公布。《管理办法》共24条,重点明确了裁判文书上网原则、平台、范围、时间节点、技术处理、文书链接、跟换撤回、职能部门、制度机制等方面的内容。
据杨忠明介绍,裁判文书上网是县人民法院打造“阳光司法”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促使该院法官提高业务能力的一种鞭策,更是以带动全院工作整体水平向前迈进,最大限度地发挥审判工作法制宣传的社会功能,提高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据了解,我县人民法院是最早出台相关政策的基层法院之一,自2014年1月1日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以来,截至4月29日,县人民法院已经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浙江法院司法公开网上公布裁判文书194篇,其中刑事73篇,民商事98篇,行政23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