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违反要“吃罚单”、写检讨
“我们发现你将垃圾扔进河道,根据村规民约,要罚款200元。我们会把罚款所得专项用于河道保洁。”近日,黄田镇黄坞村村民刘某某因将建筑垃圾倒入河中,“吃”到了该镇首张200元的“治水罚单”。
连日来,黄田镇各村新出台的村规民约成了村民热议的话题。“我们双沈村向河道扔垃圾罚款100元。”“我们曹岭向河道扔垃圾要罚200元。”“我们葛田村不仅要罚款,还要写检讨……”
在“五水共治”工作中,黄田镇以“治水先治污、治污先治人、治人靠制度”的工作理念,探索出“管人”的治水措施。“罚款是一种手段,不是目的,我们就是要通过制度从源头开始治理,先把群众的思想观念改变过来。”黄田镇镇长项进全告诉记者,日前,黄田27个行政村都对村规民约进行了重新修订,结合“五水共治”工作,把治水、垃圾保洁制度纳入村规民约。
河道干净整洁,河水清澈见底,成群的瓯江彩鲤在水中来回游动……这是在黄田镇姚村村看到的场景。早在2008年,姚村村就已经出台治理垃圾的相关村规民约,这次又加大了惩罚力度,将乱倒建筑垃圾罚款提高到了1000元,乱扔生活垃圾的罚款提高到300元。
“这几年,我们的河道变美了,这和村民思想观念的转变是分不开的。”姚村村委会主任毛仁昌说,提高罚款金额目的也就是让村民更加重视“五水共治”工作。
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和健全清洁乡村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了黄田镇广大村民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意识和参与清洁乡村的热情。
黄田镇党委书记吴新志表示,只有依靠管用的制度,约束不自觉者的行为,让人人树立起洁净家园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的理念,把洁净家园变为村民的自觉行动,才能达到长效保洁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