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开展多样化特色办学,促进优秀学生在高中阶段更好更快地发展,根据《丽水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的意见》(丽教基〔2013〕15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办学实际,特制订《庆元中学2014年高一自主招生方案》。
一、招生名额
2014年庆元中学计划自主招生120名。
二、招生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具有本县学籍的2014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1.思想端正,品行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为2A2P及以上。
2.按以下方式折算后,①②两项合计总分居全县前300名:①2012学年第二学期(初二下)期末教学质量检测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四科总分占30%;②2013学年第一学期(初三上)期末教学质量检测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四科总分占70%(以上成绩及名单由县教研室折算和提供)。
三、招生方式
所有符合以上招生条件的学生参加庆元中学2014年自主招生考试。
1.考试时间:2013学年第2学期开学后第2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科目:语文(120分)、科学(150分)、数学(120分)、英语(100分,不考英语听力),合计总分490分。
3.考试地点:庆元中学
四、录取与授课
1.根据学生考试成绩,择优录取,额满为止(如果考生总分相同但不能同时录取,则按“数学+科学”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录取名单于考试结束后1周内公布。所有被录取的学生于2014年3月2日(星期日)携带准考证到庆元中学注册报到,3月3日(星期一)起正式到庆元中学上课。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作自动放弃论处。
2.授课内容主要为初高中衔接课程和普通高中必修课程。
3.所有被录取的学生,由庆元中学建立学籍档案,安排在新高一实验班学习。
4.所有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毕业证书由原所在学校发放。
五、委培生选拔
1.2014年,庆元中学计划委托宁波市镇海中学培养优秀学生3—5名,委托宁波市余姚中学培养优秀学生5—8名,所有委培生必须同意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以上人选全部由庆元中学在自主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中通过竞争性考试择优推荐。具体招录时间和办法由上述学校自定。
2.根据考生自愿原则,在严格遵守丽水市教育局有关招生规定的前提下,同意丽水中学和缙云中学在我县所有初中毕业生中招收限定数量的委培生。
六、奖励措施
在本次自主招生考试中,成绩位列前30名并在庆元中学就读的学生按照以下办法给予奖励;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学校助学金。
名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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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中新苗奖(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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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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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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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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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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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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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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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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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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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庆元中学推荐到镇海中学和余姚中学就读的学生,同样享受以上奖励。
七、监督机制
庆元县教育局监察室对庆元中学自主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自主招生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监督电话:6122371)
八、本方案由庆元中学校长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