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19日,省级卫生镇(乡)考核组对我县举水乡申报省级卫生镇(乡)工作进行考核验收,现场宣布举水乡创建浙江省卫生乡镇达到验收标准。至此,举水乡成为我县首个通过省级卫生镇(乡)考核验收的乡镇。
2009年,举水乡取得市级卫生乡称号。五年来,举水乡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原则,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坚持每月药杀成蚊2次,每季灭鼠、灭蟑1次。全乡16个行政村均实行生活垃圾户集、村收、乡转,垃圾清运率100%,无公害处理率80%以上;保持河道清洁,河道及两岸无成堆垃圾,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0%。
考核组按照《省级卫生镇(乡)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抽查、民意测验等方式,对举水乡的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环境卫生、环境保护、镇辖村卫生、病媒生物防治等内容进行综合检查和评议。
考核组一致认为,举水乡严格按照创建省级卫生乡镇各项标准,做到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因地制宜、积极创建,广泛发动、成效明显,达到了创建各项考核指标。同时建议举水乡向更高目标迈进,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专业卫生精细化管理和制度建设,保持长效管理,以乡带村,提高全乡整体环境卫生水平,积极争创国家卫生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