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庆元网 > 新闻中心 > 综合新闻   正文
“村务总干事”调纠纷促和谐
2013年07月16日 08:43  来源: 中国庆元网  作者: 记者 吴芬 放大 正常 缩小 打印

  村里项目建设受阻,怎么协调?邻里纠纷,怎么办?“可以找‘村务总干事’,而且不用花钱。”如今,在竹口镇,村民在遇到问题或矛盾纠纷时,便会想到“村务总干事”。

  竹口镇有1万多人口,社会管理难度较大。为进一步推进农村和谐社会建设和项目建设,加强和规范村务管理工作,2012年10月份以来,竹口镇试行“村务总干事”制度,在人口1000人以上、项目建设任务重的竹上村、竹中村、竹下村、黄坛村4个行政村,分别聘任了一名有一定群众基础和威望的老干部担任“村务总干事”。

  走进竹口中心社区“村务总干事”办公室,墙上挂着“村务总干事工作职责”和“村务总干事工作进度表”,社区主任陈汝长告诉记者,每完成一起纠纷的调解,调解员都会让当事人签下《纠纷处理协议书》。

  随手翻开其中一份,里面写着:“竹中村村民许某认为毗邻在建的教堂侵占了自家菜地,故意挖了深坑阻碍教堂施工,经调查事实确凿。调解意见:许某不得继续挖坑影响教堂进度。当事双方对调解结果无异议。”《协议书》末尾是当事双方摁下的鲜红手印。

  “‘村务总干事’成为奔走于乡间民舍了断‘家务事’的调解员。”竹口镇党委书记吴秋标告诉记者,“村务总干事”主要参与镇、村重大项目的政策处理工作。而在协助调解群众纠纷上,因为乡里乡亲知根知底,“村务总干事”的调解有时比司法调解更有成效。

  在竹上村,吴某驾驶电动三轮车不慎出事故,搭乘的朱某摔伤。经一个多月的治疗后,朱某共花费治疗费2万余元,吴某予以支付。而后,朱某要求吴某支付住院期间的营养费,吴某不同意,双方因此产生矛盾。竹上村“村务总干事”丁仙才多次召集朱吴两家进行调解,经过三番五次耐心细致地说理劝导,双方冰释前嫌,最终达成协议。“老丁讲的道理我们都能接受,从此我不再提这件事。”朱某露出满意的笑容。

  据统计,自“村务总干事”推行以来,竹口镇已成功调解了30余起矛盾纠纷。

(编辑: 陈沛沛 )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投诉举报 | 联系我们
庆元县融媒体中心主办 © 庆元网版权所有 保留所有权利 浙江在线加盟单位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3120200042  ICP备案号:浙ICP备2002874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