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庆元网 > 专题专栏   正文
流动集市纳入城市规划
2013年05月09日 17:32  来源: 中国庆元网  作者: 放大 正常 缩小 打印

  创意背景

  随着庆元早市、夜市等个别具有特色的流动集市的日益发展壮大,其体现出的利与弊也更大化的摆在公众面前。各个流动摊贩聚集组成的早市、夜市、小吃街,由于硬件设备不足、经营者卫生意识不高,通常在集市过后便满地狼藉,给环卫工人带来了很大的压力,此外流动摊贩为保证销量,经常抢占一些客流量大的地段,不仅侵占了人行道、街道等公共场地,影响固定店面的经营秩序和街面的交通秩序,还有个别摊贩因抢位大打出手给社会带来安全隐患。但是另一方面,早市、夜市的存在,提供给大众价廉物美的消费品,也给人们带来了许多方便与实惠,且解决了部分人的就业问题,同时可能也是一些草根阶级的创业起点。

  就目前来看,庆元县想要在短时间内全面取缔流动摊贩的难度较大,如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通过规范管理,把流动集市纳入庆元县统一规划,将流动集市利益最大化,尽量消除弊端,不失为一个既能促进经济发展、增添市场活力,又能惠民利民、解决部分剩余劳动力的好途径。

  内容

  将流动集市纳入城市规划,必须有细致的市场规则,有严格的监督机制,并需要有正确的市场引导与食品卫生安全教育。

  一、定时、定点、定人。利用庆元县几个流动集市性质特点不同,错开集市时间及地点,尽量避开店面营业时间和民众的休息时间,避免影响正常经营秩序和扰民,如规定卖菜为主的早市在上午9点前结束,以日用消费品、服装为主的夜市及小吃街在下午5点后开始,晚上12点前结束;由于几个较大的流动集市行程已经有一段历史,在场地方面都已经较为固定,由于几个集市所在地在工贸路、市场路等街面,如统一搭建简易棚等硬件设施必影响交通,因而建议在街面标号规划区域,有指定的小贩在指定点摆摊销售。

  二、有协议、有规定、有监督。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是前做好调研工作和宣传工作,让摊贩自觉进行登记,小吃摊贩需办理相关健康证件,管理单位与摊主签订协议,摊主在想有自己权利的同时要做好不扰民、不影响环境卫生等义务;且在摊位分配上,根据实地考察或其他有效途径以现状为准,尽量避免利用竞标等价格手段,建议免费分配或只定期收取最低标准的保洁费,减少摊主的成本,避免摊贩集体退出现有集市,聚集成另一个新集市;此外,管理部门需要严格监督,对违反时间、地点进行贩卖行为的摊主要有惩处措施,平时要加强对摊主关于食品卫生安全、职业道德素质等方面的宣传。

  三、突出特色、保持活力、大胆创新。在流动集市发展中,政府要起到一定的应到作用,帮助各个市场突出自己的特色,避免几个市场经营范围重合,鼓励流动市场健康发展,促进市场内良性竞争,增添市场活力,在流动集市管理办法日益完善,可借鉴这些经验开辟新的流动集市,打造出庆元特色的流动集市文化,也可为庆元旅游添加新的附加值。

(编辑: 周爱琴 )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投诉举报 | 联系我们
庆元县融媒体中心主办 © 庆元网版权所有 保留所有权利 浙江在线加盟单位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3120200042  ICP备案号:浙ICP备2002874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