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由国土、住建、法院、检察院、松源、濛洲等部门(街道)相关人员组成的动迁组,对过境公路清理整治对象搭建的违章建筑物进行实地测量,并与当事人(户主)签订《关于55省道县城过境公路清理整治对象自行拆除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