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发出通知,决定自2013年至2015年在全省深入开展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和拆除违法建筑(简称“三改一拆”)三年行动。省政府办公厅3月1日召开全省“三改一拆”行动工作汇报会,部署推进“三改一拆”行动实施。
总体目标:
从2013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全面开展对城市规划区内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的改造,拆除全省范围的违反城乡规划和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违法建筑,使旧住宅、旧厂区、城中村改造全面推进,违法建筑拆除大见成效,新的违法建筑行为得到全面禁止。
工作要求:
市委、市政府于4月10日召开动员大会,明确了今年全市“三改一拆”的目标任务,并提出了“十先拆”、“四带头”、“四个零违建”、“十严禁”的纪律要求。其中,作为重点难点工作的拆除违法建筑任务,明确要求全市要拆除各类违法建筑120万平方米,争取拆除140万平方米。
4月15日,县委、县政府对全县“三改一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明确要求今年全县拆除违法建筑10万平方米,力争拆除12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