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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做好发展工程、民生工程
2013年04月11日 10:03  来源: 丽水日报  作者: 丽水日报评论员 放大 正常 缩小 打印

  昨日召开的全市“三改一拆”行动动员大会,对“旧住宅区改造、旧厂区改造、城中村改造、拆除违法建筑”具体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三年工作目标和今年工作任务,这是一项重大的发展工程、民生工程,必须聚全力做好。

  开展“三改一拆”行动,是省委、省政府立足科学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作出的重要工作部署,也是市委市政府今年的重点工作。实施“三改一拆”,是广大群众对改善居住环境,提升生活品质的殷切期盼;也是推进我市新型城市化,建设“美丽丽水”的迫切要求。因此,做好“三改一拆”专项工作,不仅是政治任务,更是一项事关丽水科学发展的基础工程,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各地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迅速行动起来,克难攻坚,开拓创新,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做好“三改一拆”工程,要有坚定的信心。“三改一拆”是一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很大的民生工程。广大干部要以坚定的信心直面困难,充分认识到,“拆”是为了更好地“建”,“破”是为了更好地“立”,“三改一拆”是推进丽水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民生所求、民心所向。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坚决破除“不愿”、“不敢”、“不能”等思想障碍,以你追我赶、力争上游的姿态,积极主动地投入到工作中,努力解决困难,打开局面,不断推进“三改一拆”工作。要突出重点,坚持“十先拆”,领导干部违建先拆,党员机关工作人员违建先拆,存在安全隐患违建先拆,顶风突击违建先拆,群众反映强烈违建先拆,妨碍重点工程建设违建先拆,大型典型违建先拆,集中重点区域违建先拆,影响创“国卫”违建先拆,影响“四边三化”违建先拆。

  做好“三改一拆”工程,要有坚决的态度。“三改一拆”工作具有很强的政策性、法律性和程序性,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法从严处置侵害公共权益、阻碍长远发展、危及社会稳定的违法占地行为,切实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公平正义。既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解释和沟通,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又要敢动真格、敢于碰硬,该强拆的要坚决依法强拆,该处理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做到“四带头、四个零违建、十严禁”。“四带头”就是,带头拆除违章建筑,带头做好本单位的违章建筑拆除,带头做好亲戚朋友工作,带头支持全市拆违工作。要做到党员干部、财政供养人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控股公司四个“零违建”。还要做到“十严禁”,严禁顶风违建,严禁谎报、瞒报违法建筑,严禁拖延、拒不拆除违法建设,严禁干扰、阻挠或煽动他人干扰、阻挠有关部门依法执行拆违及相关公务,严禁唆使、纵容、放任单位或个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严禁替违建者说情、打招呼、充当保护伞,严禁散布谣言或过激言论,严禁滥用职权,侵害群众的合法权益,严禁以权谋私,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实施其他严重影响“三改一拆”工作的行为。

  做好“三改一拆”工程,要有坚强的措施。“三改一拆”是一项系统工程,全市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市、县(市、区)联动,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履职,协同配合。做好“三改一拆”这一发展工程、民生工程,是对各级党委政府战斗力、执行力的考验。在组织实施上,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亲临“三改一拆”工作一线,推动力量下沉、重心下移,做到情况掌握在一线、协调指挥在一线、问题解决在一线。在具体方法上要实行典型引路、党员干部带头,实行“拆、改、建”并重,以拆促改,以拆保建,拆、改、建互动。

  目标明确,任务艰巨。全市上下必须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高度自觉,大兴干事文化,以坚定的信心启动攻坚,以坚决的态度推进攻坚,以坚强的措施保障攻坚,不遗余力地把“三改一拆”这项工作干实、干好。

(编辑: 陈沛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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