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网友向本报反映:过境公路大山合对面有块空地,可能是建菇棚的,四周插着7面国旗。
随后记者来到网友所反映的地点。在现场,空地上插着7面崭新的国旗。随后记者联系到县公安局,经公安人员了解到,插该国旗者为周敦村一个50来岁的退伍军人,想在该处建一个香菇棚基地。鉴于初次所为,执法人员没收了所有国旗,并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县公安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国旗法》明确规定,国旗与其他旗帜同时升挂时,应当将国旗置于中心、较高或者突出的位置,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不得用于私人丧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