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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乡土文化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的建议

2011年03月16日 09:17   来源: 中国庆元网   作者:   放大 正常 缩小 打印

● 吴庆荷

  一、政府主导,完善机制,积极开展抢救性保护工作。在现阶段,保护和抢救是当务之急,是基础,是关键,是利用发展的前提。

  1、明确一张单子。根据普查情况,相关职能部门要组织专家,抓紧梳理出一张当前急需重点保护抢救的文化遗产清单。然后根据单子上各个类别项目的不同特点,制定科学的保护规划和措施。

  2、政府主导,建立机制。要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机构建设,落实文保员编制;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相应的保护扶持政策和地方性法规;健全逐年加大保护经费和积极吸纳社会力量参与保护工作的多元化筹资机制;建立长效机制,促进研究人员、传承人员队伍建设。

  3、坚持整体性保护原则。乡土文化是依赖特定的人群和特定环境而存在的,它的保护需要与其文化生态环境进行动态的整体性保护。例如木拱廊桥传统营造技艺、木拱廊桥及其周围生态环境是三位一体的,应为每一座木拱廊桥划定绝对的保护区和建筑控制地带,对廊桥文化遗产实行整体性保护。该项技艺只有融入当地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社会环境,才能真正实现活态传承与发展。同样,古村落的保护也要坚持整体性原则,像拆毁黄坛古村,徒留保护项目,无异于将鱼晒干悬置。因此,新农村建设中,制定和实施旧村改造规划,必须依法履行审批程序,必须征求文物部门意见,否则不能实施。

  4、建立教育传承基地。建议与教育部门合作,在县中小学设立乡土文化教育基地、传承基地,由专家、传承人定时定点进行授课、培训,让乡土文化走进校园、走进课堂。香菇功夫作为一项民间武术,有着独特的观赏性和健身功能,建议在学校建立传承基地。

  5、深入宣传,促进传播。通过各种媒体、结合文化节和传统节日积极宣传,促进乡土文化保护知识的普及、传播。

  二、创新模式,盘活资源,积极开展生产性保护工作。开发利用实质是一种动态的具有发展意义的保护,也是最积极的、最有效的、最具实际意义的保护方式。

  1、办好文化节,打出品牌,提升地方文化品位。建议增设廊桥文化旅游节,时间定在端午节的第二天,这天正好是“端午走桥习俗”举行日。“走桥”作为与廊桥相关的民俗活动,是庆元廊桥文化珍贵的资源,利用这个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民俗活动,打造廊桥文化节,必将成为庆元廊桥旅游的一大卖点。

  2、创新保护开发新模式,盘活乡土文化资源。将文化资源保护与餐饮业、旅游等产业发展、城市建设有机结合,以实施最有效的动态保护,最终达到利用和发展的目的。如合湖田螺节,可以融观光、展示乡土习俗、品尝生态美食、出售特色成品等于一体,以实现乡土文化保护开发与地方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3、走生产性保护之路。对有开发潜质的传统美术、传统技艺类项目,例如木拱桥传统营造技艺等,在保持这些项目本真特点和核心技艺的前提下,积极促进合理开发利用,形成旅游、开发、生产、销售良性循环链条,从而产生经济效益;有了经济效益,传承就有了积极性,民间艺术就有了新的活力。

(编辑: 陈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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